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市级机构改革方案,承办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备案工作;承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编制总额的分配和调整工作;审核全省各类开发区的机构编制;承担省直管县体制和行政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协调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事权划分与职能调整;指导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