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管理 强化监督 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的监管水平

访问次数: 9539        作者: 督查处        信息来源: 督查处        发布时间:2007-03-29

[字体: ]

2006年,我省编办在中央编办监督检查司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努力把握督查规律,强化督查职能,创新督查方法,有力推动了全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维护了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增强意识,以实践为基础,充分认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吴知论主任指出,未来一二十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占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量会大于三分之一。长期以来,机构编制工作一直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督的问题。只重视机构的优化设置、人员编制精简、职能合理配置,而忽略了对机构编制工作执行情况的有效监督。通过近年来的督查实践,我们充分认识到,机构编制工作事前审批固然不可缺少,但监督检查更为重要。加强机构编制督查工作,是保证机构编制管理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律效力的重要手段;是推动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决策和任务的落实,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巩固改革成果,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胀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重要途径。机构编制督查工作是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的重要职责。督查工作做得怎样,成效如何,是衡量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和工作作风的重要方面。我们机构编制部门必须将督查工作放到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当作大事来抓,防止重部署、重审批,轻监督、轻检查的倾向。

二、依法行政,以法律为后盾,保障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科学、完善、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是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有力保证。而强有力的机构编制督查必须要以法律为准绳。机构编制部门在接受其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的同时,更需要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自觉做到依法行政,促使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我省于2006428正式颁布了《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安徽省政府令第190号)。我省《管理规定》的出台,既强化了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也严明了机构编制纪律,其中对机构编制部门监督检查的权限、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违规问题的处罚等,都作了详尽的规定,使得我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管理有法可依,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具有了法律效力,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提供了刚性约束力,强化了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强化约束,以工资统发为手段,规范机构编制监督管理运行机制

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是机构编制管理和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约束机制的重要形式,也是机构编制督查的重要措施。根据安徽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1]12号),2001年以来,我省在省直各部门实行了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制度。《通知》明确要求,“省财政、人事、编制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加强指导,稳步推进这项工作”,“建立机构编制和人员工资计划与预算拨款相结合的制约机制”,并明确了机构编制部门、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管理职责。目前省直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近3万人已进人工资统发。通过这么多年来的运作,我们深刻体会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好不好,运行效果好不好,必须将机构编制数额的管理与人事调配、组织干部配备情况,以及财政预算对编制的执行情况统一起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才能真正监管到位。

四、积极配合,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重点,认真抓好乡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为严格督查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情况,我省进行了以“一个上收、三项制度”为核心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的改革。“一个上收”,就是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财政补贴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批权一律上收到省编委,确保全省财政机构编制人员5年内零增长。“三项制度”,即以全省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平台为载体,建立日常管理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每月工资统发制度和年终各县财政供养人员核查制度。对全省各市、县、乡机构编制管理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并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行政监察范围。在对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套挂钩的约束机制的监督检查中,我们充分发挥“乡财县管”的作用,随机抽取部分乡镇,具体查看他们当月工资花名册,把签名领取工资的财政供养人员,与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平台中的名单,以及由省编办牵头,会同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原来签名核查确认的名单,相互对照,确保机构改革减人减事任务落到实处。

五、夯实基础,以信息为依据,创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手段

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是当前机构编制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提高机构编制科学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支撑,更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我省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正式起步于2001年。目前,全省省、市、县三级网络体系初步形成,建立起了覆盖全省党政群机关和乡镇事业单位,各市、县(市、区)级编办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平台网络。数据库信息做到各级实时更新,全省数据年度更新,确保数据库中的信息真实准确可靠。6年来,我省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平台为机构编制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重要信息。通过对信息平台基础信息数据的对比分析,不仅可以了解各项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以及各项改革的进展情况,更重要的是可以从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从而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依据。

六、政务公开,以“12310”为手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

我省建立了省、市、县三级“12310”举报电话管理制度。“12310”举报电话的开通,畅通了全省机构编制督查信息渠道,为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开辟了“绿色通道”。省级“12310”举报电话自200510月份开通以来,共接到各类举报电话60多次,当场答复做好举报人思想工作的30多起,事后具体处理的24起。通过信访渠道接受处理举报31起。在开展全省机构编制管理专项督查时,结合“12310”举报电话中所反映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和超编进人等问题进行了专门督查,查清了问题,严肃了机构编制管理纪律。

在实行 “12310”电话监督的同时,我省结合机关效能建设,积极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推行政务公开,制定省编办办事公开制度,公布机构编制办事指南,将国家和省关于机构编制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等在下发文件的同时,全部在网上公开。同时,开通了网上“12310”举报信箱,接受网上举报及信息咨询服务。

七、积极探索,以创新开拓思路,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的监管水平

总结近一年来的工作,虽然作了一些事情,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构不健全,力量相对不足,工作的深度不够。二是督查工作与机构编制其他业务工作结合得不够,督查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三是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依据不足,处理难度较大,处理结果不尽满意。2007年,我们将进一步转变观念,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努力提升我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12310”举报电话管理制度。下发《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暂行规定》,健全接听、记录、报告、办理、督查等工作程序,畅通机构编制管理督查信息渠道,扩大社会监督范围。

二是建立健全编制预算相互制约机制。以《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为依据,以《机构编制管理证》为抓手,以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为制约措施,大力推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完善机构编制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变事后督查为事前把关。

三是结合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认真做好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是一项联动性工作,要保证督查的整体功效,机构编制部门还必须主动与组织、人事、财政、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全方位监督检查的机制,形成共同抓督查、促落实的合力。2007年,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文件精神,以我省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为契机,在积极配合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各地清理评比活动工作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机构编制联合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监督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情况;各地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五不准”规定等有关纪律执行情况;中编委〔200612号文下达的行政编制分配落实情况,特别是执行中央编委“七不得”规定执行情况;各地重点是乡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以及编制和实有人数只减不增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