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应用普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访问次数: 3179                        发布时间:200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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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编办〔200944

各市、县(市、区)编办:

为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4号)精神,加快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体系建设,推进我省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应用普及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规范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规范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网上名称管理,是在电子政务建设以及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关系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创新和长远发展。政务和公益域名体系建设和应用普及,有利于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和提供公共服务,有利于构建服务型政府,也有利于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各级编办要从国家大局出发,将推进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纳入对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的管理。

二、加快推进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应用普及

根据中央编办要求,我省各级编办要积极推动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应用普及,在20091031日前完成我省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集中办理注册工作。请各市编办于716日前将本市、县(市、区)编办负责这项工作的部门和人员的详细联系信息报送省编办(见附件1)。

三、切实加强网上名称注册和使用管理

(一)职责任务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省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专用中文域名的申请受理和审核;指导各市和县(市、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专用中文域名的审核工作;向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提供全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申请、变更、注销等资料。

各市、县(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承担同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审核和使用监督检查工作,并由市级机构编制部门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本市及县(市、区)域名注册、变更、注销等材料。

(二)办理程序

1、确定申请域名

政务和公益域名的适用范围:政务专用中文域名适用于党政群机关等政务部门。包括我国各级党政群机关以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益专用中文域名适用于非营利性单位。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组织,以提供公共服务为目的的交通、邮政、金融、电信、军工等国有大中型企业也可申请使用。

网上名称确定的原则:以单位名称申请的,须是主管机关批准的名称;以非单位名称申请的,要便于记忆和识别,不易混淆,且与本单位的职能或业务范围具有相关性。现以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举例如下:

1)单位的名称(如: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务);

2)单位的规范简称(如:山西省编委办公室.政务,山西省编办.政务,山西编办.政务等);

3)单位网站的名称(如: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政务,山西省机构编制网.政务,山西机构编制网.政务等)。

2、申请

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直接向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申请材料(见附件234),事业单位通过主管部门报送,并将电子表格通过电子邮件抄送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或通过该中心网站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集中注册入口”在线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包括: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申请表(国家域名注册管理网下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申请与职能相关的域名提供编制部门核定职能的文号或文件。

3、受理与审核

省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直接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县(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对其申请的网上名称进行审核,并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本市及县(市、区)级审核后的申请材料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提交至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进行注册。对未通过审核的,应向申请者说明理由。

(三)交纳费用

在集中办理域名注册期间即20091031之前,注册政务域名收费300/年,注册公益域名收费200/年。申请单位将费用直接交至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四)开通域名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收到各单位提供的注册信息、域名运行费用和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意见后,及时办理域名注册开通手续。

更多详细信息可登陆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的网站“国家域名注册管理网”(网址:http://国家域名注册管理网.公益;http://www.chinagov.cn)查看,全国域名注册服务咨询及服务质量监督电话:01052035000(服务咨询)、01052035203(服务质量监督)。

(五)任务要求

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协调指导本地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在限期内完成现有网站的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任务,将中文专用域名的使用纳入各级网站建设和管理的规划之中,将网上名称管理纳入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监管,推动政务和公益专用政务域名的规范注册和使用。

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联系人:

     联系电话:01052035116

省编办联系人:欧阳琼  联系电话:05512602409

 

附件:

1、各级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工作联系人情况汇总表;

2、地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等集中办理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流程图;

3、地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集中办理政务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样表);

4、地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集中办理公益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样表)。

                       2009年7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