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完成试点县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核定报备工作

访问次数: 5436                        发布时间:2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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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全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编制核定工作,确保全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全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编办的具体部署,市编办加强对芜湖县、弋江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编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并就核编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积极主动向省编办请示汇报。芜湖县、弋江区分别召开了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研究部署改革试点工作。芜湖县、弋江区机构编制部门严格按照皖政【2009122号和皖编办【200726号文件确定的定编标准,依据民政、统计部门提供的乡镇区域类型、农业户籍人口数和城镇居民人口数,及时拿出7个乡镇卫生院和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编制核定初步方案,经市编办审核后,于129完成向省、市编办的备案工作,并将根据省编办反馈意见,按规定程序于本月15日前完成编制核定工作,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将以严谨的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来支持改革任务的落实。

                     芜湖市编办

                     200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