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期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本 期 目 录
【工作动态】
● 中央编办召开全国编办主任会议
● 厅、编办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工作会议
【市县传真】
● 巢湖市积极部署2008年度事业单位年检工作
● 歙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政策传递】
● 中央编办关于城市分类问题的答复意见
【经验交流】
● 阜阳市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开拓工作新局面
● 六安市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机构编制工作取得新成效
● 淮北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工作动态】
中央编办召开全国编办主任会议
(省编办综合处)
厅、编办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工作会议
(厅、编办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市县传真】
巢湖市积极部署2008年度事业单位年检工作
近日,巢湖市召开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会议。会上,市登记局负责同志传达了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全市2008年度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同时还听取了各县区登记局负责同志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展开讨论。就做好2008年度年检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年检通知要及时上传到人事编制网上,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好2008年度年检工作;二是网上年检时,要主动搞好服务;三是年检材料要严格按照《巢湖市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归档,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巢湖市编办)
歙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歙县认真落实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有关要求,采取四项措施,努力确保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办法。先后制定一系列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办法,使机构编制特别是数据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二是严格落实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工作程序。按照县《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及操作程序》和《上下编程序》,把好人员变动的上编、下编和核编关。每年的5月和10月,还组织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核对编制、人员等情况。三是健全管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与人事、财政等部门密切协调配合,规定县人事部门核定人员工资、财政部门核拨人员经费,都必须先过“编制关”。每年的年底,还与人事、财政部门对接联系,逐一核对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避免“吃空饷”现象的发生。四是认真做好台帐管理和数据库维护等基础性工作。
(歙县编办)
【政策传递】
中央编办关于城市分类问题的答复意见
中央编办就河北省编办提出的如何掌握大、中、小城市分类的问题作了答复,现摘编如下:
1993年,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市、县及乡镇分类标准的通知》(中编办〔1993〕17号)确定了城市分类标准。这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原则上应维持1993年改革时确定的大、中、小城市分类的结果。个别情况特殊需要作适当调整的,由你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
(摘自中央编办编综函字〔2008〕194号)
【经验交流】
〔按〕为交流经验,推动工作,我们将收到的各市年度工作总结陆续摘要刊登,供各地借鉴。
阜阳市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开拓工作新局面
阜阳市全面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等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深入开展督查和调研工作。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完成了大中小乡镇的分类测算工作,召开了全市编办主任会议,部署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关工作,拟定了《全市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三是规范了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加强了缉毒工作,积极开展全市森林公安体制改革,认真做好第二批中央企业公安机构移交地方公安机关的有关工作。四是认真开展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了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理顺了市、县、乡(镇)畜牧兽医管理体制和村级预防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五是认真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中的单位清查工作,按时完成了全市基本单位清查数据汇总和上报工作,并积极参与第二次经济普查的督查,得到市经普办的好评。
淮北市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机构编制工作取得新成效
淮北市勇于探索,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参与起草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市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的意见》及4个配套文件,已撤销事业单位22家。按照理顺关系、转变职能、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原则,调整了部分事业单位。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烈山区水管体制改革方案已批准实施。完成了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皖北煤电集团公司等企业移交的45家中小学校编制核定工作。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变更)登记工作,依法办理登记342家,年检率达99%;完成初始登记30家、变更登记122家、注销登记3家。
六安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六安市严格执行政策,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坚持“三个一”的审批制度,从严从紧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增长,机构编制大体保持稳定。完成寿县等4县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市直及县区行政机关和政法部门编制重新核定和分配等工作,做好市执法局职能确定和职能划转以及全市森林公安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等工作。二是规范完善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及时上网公开,认真做好数据更新和维护。三是组织开展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专项督查,对金安、裕安区的部分乡镇进行了现场督查。四是认真做好“12310”电话举报受理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对省编办转来一件反映某县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问题的信访案件迅速展开调查,严肃进行处理,责成该县撤销了擅自设立的机构,退回人员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抄送:中央编办,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
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编委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