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县级驻京办全部撤销 市级可申请保留

访问次数: 4633                        发布时间:20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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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撤消驻京办

新华社北京1282010119,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国内媒体都在广泛进行报道,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日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意见》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国务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驻京办管理规范意见的内容主要是,保留省级驻京办,县级驻京办全部撤销,地市级驻京办经省政府核准后可保留,撤销工作自规范实施起6个月内完成。

国务院机关管理局:撤销驻京办工作6个月内完成

国管局:驻京办过多过滥 个别驻京办严重违纪

驻京办不得违规在京新建和购置服务性质场所

地方各级政府禁以任何名义在京设新办事机构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地方各级政府相继成立或派驻了北京办事机构。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各地政府及政府部门驻京办事机构共有927家。其中省级政府(包括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及经济特区政府驻京办事机构50家,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295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驻京办事机构146家,县级政府及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驻京办事机构436家。

多年来,各驻京办事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派出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有关工作,在加强地区间协作、服务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处置突发事件、维护首都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存在驻京办事机构设置过多过滥、职能定位不准确、公务接待不规范、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个别驻京办事机构还发生了严重的违纪违法案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亟须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的管理。

经过专项调研,国管局会同监察部起草了《意见》,广泛征求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以及各省级政府驻京办事处的意见。今年1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意见》的实施,对于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降低行政成本,减少经费支出,推动驻京办事机构转变职能,更加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意见》对规范现有驻京办事机构的设置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保留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二是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可予保留。

三是撤销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各类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撤销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

三、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主要承担哪些职能?

答:《意见》严格规范了驻京办事机构的职能。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切实转变职能,实行政企分开,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积极推进公务接待和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努力为派出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节俭、高效的服务。具体来讲,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主要有以下职能:一是承担派出地党委、政府委托的工作,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事项;三是配合北京市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有关工作;四是为本地区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京活动提供相关服务;五是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本地区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如何加强对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的管理?

答:为加强对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的管理,《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按照“谁派出、谁监管”的原则,派出地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对驻京办事机构的主体责任,严格驻京办事机构设置,健全监管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预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将驻京办事机构国有资产收益及其他非税收入纳入派出地财政管理,每年对驻京办事机构进行审计。不得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在北京新建和购置具有经营、接待服务性质的场所。()国管局要做好省级及经济特区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的有关管理和协调工作,拟定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强省级及经济特区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的党团工作,协助派出地政府抓好廉政建设,必要时会同审计署对省级及经济特区政府驻京办事机构审计情况进行抽查。()北京市人民政府要做好保留的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的核准和年检工作,负责所有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工作户口和工作居住证管理,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为驻京办事机构在京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各省(区、市)人民政府驻京办事机构要加强对本省(区、市)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工作的指导,协助派出地政府抓好廉政建设。()驻京办事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认真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行政事业性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要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不得超标准接待,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把驻京办事机构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服务窗口。

为保证驻京办事机构各责任主体之间的协调配合,《意见》规定,驻京办事机构各派出地政府与国管局、北京市政府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定期通报驻京办事机构廉政建设、履行职责、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

五、如何保证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不会以其他名义或形式变相存在?

答:《意见》明确,除按规定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外,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在北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或者派驻人员以驻京办事机构名义开展活动。地方各级机构编制管理和财政部门不得为违规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审批编制、核拨经费。欢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人民群众对此进行监督,对不严格执行《意见》要求、违反有关规定的,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如何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答:《意见》规定,撤销驻京办事机构的工作要在本意见下发后6个月内完成。《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加强和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对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的土地、房屋、车辆及其他资产,派出地政府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工作人员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进行安置。这项工作完成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务院,并抄送监察部、国管局。中国政府网

驻京办去留再掀波澜各方热议或难“一撤了之”

中新网128电近日,有关主管部门出台方案,在未来的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的消息,激起舆论高度关注。这是继去年山东潍坊市撤销驻京办等11家驻外办事处之后,又一波“驻京办”去留讨论风潮。各方评论对于撤销驻京办之举表示肯定,但也担忧其背后“潜规则”难除,驻京办仍会以隐性方式“换个马甲”出现。

虽然,对于“驻京办”种种弊端有目共睹,但是舆论更关注到“驻京办”背后的深层体制原因,认为在复杂的“生态利益链”之下,“驻京办”或难一撤了之。详细

专家称驻京办成腐败桥头堡招商作用“微乎其微”

去年有一个省级的驻京办人员给我写信,说据他经验,驻京办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他这么多年,所做的就是为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和领导家属迎来送往。招商引资和信息沟通简直是微乎其微。招商引资作为一种经营行为,追求的是公平。而不是靠政府行为介入,驻京办其实就是地方政府权力介入市场。现在市场完善了,不需要这种介入。其次,现在审批权逐步下放。中央部门应该下放的权力都在下放,或者交给了中介组织。详细

驻京办自曝生存法则认为工作很重要撤不了

赵林所在的驻京办,没挂牌子。在北三环附近,100多平方米的驻京办,其实就是赵林的租住地。没有许多驻京办的“事事以领导满意为宗旨”的工作章程,没有到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注册,也没有到北京市发改委备案。按赵林的说法,他在北京整的就是一个“三无产品”,干的是“空手道”的活儿。不过,他的县驻京办,属于浙江省驻京办系统,接受上级驻京办管理。日前关于中央要裁撤数千家驻京办的消息,让赵林很激动。详细

国务院人士称撤销驻京办方案尚为草案

近日,“撤销县市驻京办”的新闻在媒体上炒得沸沸扬扬。“驻京办”这个特殊单位再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昨日记者采访发现,各个驻京办门前仍是车水马龙食客盈门。“撤销县市驻京办”是不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楼”呢?国务院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撤办令”确有其事。

尽管一再表示“不接受采访”,但在昨天的电话连线中,掌握着数千家驻京办去留“生死大权”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办管理司的一位工作人员仍然透露了一个重要的消息:“已经有一个文件草案,正在领导手里。”据他介绍,之前某杂志的报道内容“绝大部分都是草案内容”,但由于涉及的相关问题和单位都比较多,仍在“紧张地修改”。详细

专家:撤销驻京办不能一概而论留下的需“转型”

在未来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日前,一媒体报道的这则消息在国内引起了轩然大波,而报道的核心内容就是——驻京办被撤销。事情究竟是否属实?吉林省在京机构又面临何种选择?这个原本作为地方在首都的窗口单位又将在今后的发展中有何变化,一时间,因为这则新闻的传播而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据了解,此次文件涉及三个层面:部分予以保留;部分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保留;部分被列入撤销范围。撤销范围涉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详细

部分驻京机构称未接到将被撤销的通知

为即将迎来农历新年而异常忙碌、红火的近万家各地机关驻京办,近日迎来了一个关系其生死去留的消息。据悉,有关主管部门刚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信息显示,在未来的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撤销范围涉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详细

信息来源:中国网综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