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探索在镇一级配“城管”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

访问次数: 1987                        发布时间:20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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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讯 记者从323举行的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暨现场会获悉,安徽将探索城管执法权向乡镇延伸,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各地从实际出发,采取委托执法或派驻执法等方式将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向乡镇延伸。

  乡镇是县域经济的重要载体,是加速推进城镇化、现代化的重要基础。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营造良好的城镇容貌,是城镇建设发展的客观需求。据了解,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扩权强镇的若干意见》,安徽将探索执法权向乡镇延伸,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工作。在统一行政执法标准、统一行政执法文书、统一规范操作流程、统一组织业务培训的前提下,各地从实际出发,可采取委托执法或派驻执法的方式,在镇一级配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量,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据了解,目前,安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主要集中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划管理、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7个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重心下移要注意科学分解执法职责,明确县与乡镇的执法权限,避免出现执法权限交叉,坚决杜绝变相向乡镇转移执法矛盾、逃避执法职责。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