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省政府今年立法工作计划,确定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20件、政府规章制定项目23件。与过去相比,今年省政府立法计划展现两大亮点,着力服务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两大建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43件立法计划中,涉及两大建设的5件,创单项立法年度纪录;涉及公共安全、医疗教育等民生的26件,占一半以上。
坚持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以人为本、重点关注改善民生。省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立足增强立法科学性、民主性,向省直各单位征集2010年度立法项目77件,在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有奖征集2010年立法项目建议23件,并分别召开经济、行政两类立法计划编制座谈会,对征集到的100件立法项目逐项研究。最终确定,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20件,列入省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23件。
20件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中,年度实施类项目8件,其中,坚持城乡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项目4件,包括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农村公路条例和水文条例;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3件,包括消防条例修订、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和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项目1件,即价格管理条例。年度论证类立法项目共12件,包括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促进条例和节能环保、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条例、实施办法。
23件列入省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中,年度实施类6件,包括优化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法制环境若干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预防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法、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和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年度论证类共17件,其中,促进自主创新和市场监管的5件、加强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的8件、节能环保的3件、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1件。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