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答复网友7方面留言

访问次数: 1649                        发布时间:201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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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处室拿到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对天山网网友有关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努尔·白克力对于天山网网友提出的问题非常重视,并就工资、住房、就业、社会保险、公务员招录、未婚年轻机关干部住房、阿克苏市城市建设七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答复。他在《答复》中写到“因近期工作较为繁忙,故回复晚了,请予谅解。”落款日期为2010330
  35,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开幕,天山网记者随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对本次会议进行了采访报道。同时,为了更好地架起网民与主席之间沟通的桥梁,充分反映广大网民的心声,天山网开通了互动栏目——“我有问题问主席”。
  “我有问题问主席”栏目开通后,平均每天可以收到上千条网友的建议和问题。其中有天山网友提出问题:“我们是北疆的“双语”幼儿教师,我们也有问题问主席,关于新招聘的和还没入编的幼儿教师工资问题。为什么工资那么低,县上前几批招聘的双语幼儿教师工资有时扣三金,扣这个哪个的手上只有400600元,偶尔就能拿上800元。我们这批新招聘来的工作3个月后才发,我们有些乡里来的教师,路费、生活费什么的还是在靠家人。现在消费也越来越高了,这些钱够用我们养自己吗?现在国家很重视‘双语’教学,我们希望考虑学生的同时也应该考虑我们这些教师的待遇。我们也挺辛苦的,我们那么辛苦的工作,拿到的工资却那么低,我们还有兴趣工作吗?不仅是我们这些幼儿教师,还有特岗教师们跟我们一样三个月后才发工资。也不按时发放工资。”
  天山网友提出问题:“主席您好,我是南疆一名普通公民,我们在基层工作,压力很大,周围的朋友和同事都有这样的感觉。我们新疆房价不低、物价不低、环境不好,收入却低的都不好意思说,现在越在基层,工作环境越差,阳光工资越低,集资盖房想都别想。”
  截止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我有问题问主席”栏目已收到上万条问题、建议和意见。大多以民生问题为主,主要分为住房、就业、医保、养老、工资待遇等民生热点问题。
  在“两会”期间,记者将“我有问题问主席”的问题、建议和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后,交给了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当努尔·白克力得知天山网设置了“我有问题问主席’这个栏目时,很是高兴。他说:“天山网又开辟了一个新通道,更方便政府与老百姓交流、互动。这个栏目设置的非常好,拉近了政府与老百姓的距离。这些建议我们都会认真审阅,会给网民答复。”(记者 韩晓怡)
  附: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对天山网网友有关问题的答复》
  一、关于工资问题
  近年来,基层干部职工反映工资收入偏低,特别是津贴补贴低,要求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的呼声十分强烈。为了促进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条件,逐步提高新疆干部职工的收入,国家明确提出“到2010年新疆城镇居民收入接近或达到西部地区较高水平”,“逐步提高工作条件艰苦地区干部职工的津贴水平”。我们将把“提高新疆干部职工收入水平,缩小与内地省份的收入差距”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重要措施,积极努力争取国家对新疆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的帮助和支持。同时,自治区也在积极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基层一线和边远地区干部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是在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现向绩效工资制度的入轨运行。2007年,自治区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已统筹考虑了事业单位的津补贴问题。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第十三个月工资)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有和田的网友反映,实施绩效工资后,教师的工资反而少了。经了解,2009年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时,和田地区已按照新政发【2009144号文件足额兑现了义务教育学校正式教师的绩效工资,对学校的正式教师已提前预发了津贴补贴,兑现绩效工资是在原有发放津贴补贴的基础上,补足了应发绩效工资的差额部分,不存在扣发每年的第十三个月工资。由于工作中政策宣传不到位,使一些教师产生每月只发20元绩效工资的误解。
  二、关于住房问题
  住房是民生之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住房问题。2007年以来,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自治区进一步加大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建立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国有企业职工住房解危解困工程等为重点的、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体系。截至2009年底,全区已投资38亿元,新建廉租住房9.03万套,竣工3.81万套;投资近40亿元,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38万平方米,可保障3.4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开工建设解危解困房34万平方米,可解决超过4000户的国有困难企业住房和生活双困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今年,自治区将力争新建8.5万套廉租住房,开工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旧住房7万套;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在有条件的城市将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由城市低收入家庭扩大到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同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逐步解决“夹心层”、新就业人员住房保障问题,抓紧建立有序衔接的住房保障体系,更好地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在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同时,自治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止房价大起大落。一是确保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土地供应,增加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供应;严格执行有差别的税收和信贷政策,积极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遏制投机性需求。二是继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对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对囤地不建、炒地等问题依法严肃处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为居民住房消费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三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需求分析和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帮助企业和消费者全面了解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以及市场运行形势,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居民理性消费、适度消费和房地产企业理性投资。今年,自治区将选择35个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展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工作试点,力争取得实际效果。
  我们相信,随着中央支持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自治区住房保障制度将更加完善,房地产运行规则会不断健全。各级党委、政府有能力、有信心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三、关于就业问题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做好就业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扩大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部署,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狠抓扶持政策落实。2008年以来,我们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扶持政策。目前,非常重要的就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0911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新党发[200911号文件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01号),其中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到乡村担任“双语”教师,可免费享受“双语”培训;大中专毕业生到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可享受免费培训和见习生活补贴;各类企业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可享受社保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以及自主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可免费享1000-5000元不等的社区就业援助金等13项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在政策扶持的同时,我们还通过实施推动经济增长计划拉动就业,充分利用自治区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大企业、大集团战略,以及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各种服务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建立公共投资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有效衔接,在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实施新的产业及科技进步、发展战略中努力扩大就业,实现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现阶段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新疆仍然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投资热点和亮点,不断有颇具实力的国内大企业大集团前来我区投资发展,对我区进一步深化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带来极大的商机,将会增加大量的就业岗位。但是,新疆的就业工作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方面存在大中专毕业生就不了业的问题,另一方面又存在好多大企业、大集团招不到合适岗位需求的技能劳动者的情况。就是说虽然劳动力供应总量大,但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
  大家从自身的要求出发,要求自治区解决就业问题,是正常的,也体现了大家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我们应该引起重视,给予各方面的支持。同时,也希望大家理解,我们现在建设的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方针是:“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我们在强调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的同时,也迫切希望劳动者积极转变就业观念,提升就业技能,更多的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在这方面自治区也有很多的扶持政策。当然,作为人民政府,我们有责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扶持政策,组织大家提升就业技能,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帮助大家解决好就业问题。
  四、关于社会保险问题
  近年来,自治区将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强化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进入发展最快的时期。目前,养老保险已覆盖到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进城从业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参保范围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公有制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将城镇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城镇个体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大学生、农民工以及全体城镇居民都纳入了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将所有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纳入了工伤保险覆盖范围,重点是将国有大中型煤矿企业、矿山、交通运输企业、建筑施工等高风险企业及农民工纳入参保范围。截止2009年底,全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82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达到182亿元。连续六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月人均养老金提高到了1553元,已连续10年实现养老保险当期发放无拖欠。但是,随着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利益诉求多元化等带来的新问题,我们的社会保险还存在扩面难度大、待遇水平低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解决。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偏高,导致负担过重的问题,我们也已意识到,并将在近期内会做出适当的调整。
  五、关于公务员招录问题
  为促进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自治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措施。在公务员招考方面,我们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严格审核各地、各部门报送的职位条件,引导招考单位取消族别、性别限制,尽可能增加少数民族和女性毕业生可报考的岗位数量。同时,不断完善招考办法,对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和少数民族报考者实行政策倾斜,对使用非本民族语言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在报考职位上,规定少数民族报考的职位只允许少数民族报考,没有民族限制的职位少数民族都可以报考,同时允许考生选报两个符合条件的职位,使公务员考录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在事业单位招聘方面,我们依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的通知要求,在招聘的程序和条件中,明确提出对应聘的少数民族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2004年以来,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全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计划63688人,其中南疆四地州43238人,少数民族毕业生占80%以上。2006年,在自治区组织实施的5%人才储备工作中规定:除限定民族生可报考的岗位外,其他均为民汉不限,进一步扩大少数民族毕业生的招收比例。
  六、关于未婚年轻机关干部住房问题
  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房改有关政策,未婚年轻职工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一是通过住房货币化补贴的方式。由于我区财政困难,住房补贴一直未能全面实施。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此项工作,200910月中央调研组来新疆调研时,就我区职工货币化补贴面临的实际困难进行了专题汇报,建议中央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中央对此项工作也非常关注,表示将认真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二是利用职工已累积的住房公积金和公积金政策性贷款,通过市场购买住房。三是自治区正在研究公共租赁房的相关政策,通过政府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为单身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七、关于阿克苏市城市建设问题
  《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年)中明确提出,全区城镇化战略中近期南疆优先发展阿克苏等4座中心城市,通过扩展大城市规模,完善功能,增强实力,发挥其区域性经济中心作用。经过10年的建设,阿克苏、哈密等7座区域中心城市集散功能已大幅提高,推进了区域城乡经济融合,扩大了传统封闭型绿洲城镇的开放度,促进了城市经济区的形成。今年,中央将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帮助新疆把经济社会发展搞上去,实现新疆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今后一个时期,新疆面临着大建设、大开发、大发展的难得机遇。我们将积极培育南疆中心城市,充分发挥阿克苏、喀什等4座中心城市的吸引辐射作用,促进产业协作,培育整体经济优势,实现南北区域协调发展。
  因近期工作较为繁忙,故回复晚了,请予谅解。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信息来源:天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