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国际防核扩散努力作出的重要贡献

访问次数: 1565                        发布时间:201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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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于1984年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并于1988年与机构签订了保障监督协定,自愿将本国的有关民用核设施置于该机构的保障监督之下。详细
     ·1992
年,中国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全面承担了核武器国家所应承担的各项不扩散义务。详细
     ·1997
年中国加入旨在协调国际核出口控制原则与条件的桑戈委员会详细
     ·1998
年签署了关于加强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的附加议定书,并于20023月生效。
     ·2004年1月26,中国驻维也纳代表团大使张炎分别致函NSG主席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正式申请加入核供应国集团。同年5
28日,在瑞典哥德堡举行的核供应国集团年会上,经全会审议一致同意,接纳中国加入核供应国集团。详细

 

信息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