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开展“双竞双交流”进一步优化执政资源配置

访问次数: 2726                        发布时间:20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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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工作力度,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优化执政资源配置,巢湖市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领导成员和中层干部中,开展“双竞双交流”活动。

“双竞”即竞岗和竞职。主要方式分为竞争上岗、竞争轮岗和公开竞职、公开招考。凡市、县区直机关的内设机构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除特殊岗位外,一律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任职人选。市、县区直机关的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可以有计划地进行竞争轮岗;凡在同一内设机构担任正职满5 年,或副职满6 年的,除特殊情况外,必须进行轮岗。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岗位特点,每年拿出部分领导职位,在一定范围内,由同级或下级岗位的人员,按照自愿报名、组织审核,确认资格后,通过竞职演讲、测评打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经组织部门考察考核,报同级党委研究决定。根据领导班子结构和工作需要,拿出若干领导职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双交流”即横向交流、上下交流。主要形式分为易地交流、跨部门交流和上下交流。新提拔担任县区党政领导职务和县区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的,一般实行易地交流任职;市、县区直部门或单位领导成员一般实行跨部门交流;年轻或缺少基层工作经验和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一般实行上下交流。交流对象分为必须交流、应当交流、有计划交流三种类型,交流面每年掌握在20%左右。其中,县区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 年的;县区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的正职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 年的;市、县区直部门或单位从事执纪执法、干部人事、审计、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等工作的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 年的必须交流。(巢湖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