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霍邱积极创新完善经济开发区管理

访问次数: 4322                        发布时间:201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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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铁矿资源开发,县经济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和完善。

在管理体制上,明确霍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为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并将核心区附近的8个行政村整体划入开发区,其党务、政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由开发区负责,与所在乡镇彻底剥离;矿区治安管理办公室(矿区治安大队)与所在乡镇派出所分离,单独办公;开发区领导与所在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也不再交叉任职。同时,由开发区指定一名副职协调开发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国土矿产资源督察工作。

在用人机制上,明确县直有关单位在开发区设立的机构负责人,实行双重管理,任免需征求开发区党工委意见,并以在开发区的工作实绩为考核依据,同时,克服编制紧张,尽可能为开发区调剂编制,增配人员。

在财政体制上,将开发区视同一级财政进行管理,合理确定开发区财政管理范围,独立财务核算。(霍邱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