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市县编办主任座谈会议精神

访问次数: 2472                        发布时间:201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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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编办主任座谈会结束后,大兴安岭地区编办积极行动,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第一时间向地委、行署有关领导汇报了会议的主要内容。同时,印发了《关于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下发到所辖县区编办,对机构改革中需要把握的核心问题,按照省编办的统一要求,提出了明确意见,为各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攻坚克难奠定了基础。

  《意见》重点就机构编制调整、部门领导职数核定、内设机构设置、职能划转事业单位更名审批程序等关键问题逐一进行了规范。同时,对保证各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保证各项工作和工作的各环节有条不紊。二是要公平公正,统一尺度,避免宽严肃不一造成互相攀比。三是要认真细致,有法有据,更好地把握难点问题。四是要加强沟通,把握大局,协调利益使各方心悦诚服。五是要明确时限,保证进度,各县区编办力争在5月中旬将“三定”方案全部批复完毕,最晚在5月底结束。(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