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伞”文强--文强的黑恶体系及严重社会后果
重庆日报4月22日报道: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及其手下的所谓“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经审理查明,1996年-2009年,文强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多次收受20多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与周晓亚共同受贿449万余元;包庇、纵容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陈明亮、马当、王天伦为首的重庆五大黑帮;文强家庭财产尚有1044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2007年8月,文强授意他人劝某女大学生大量饮酒后,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法庭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也分别获刑。
从文强被正式宣布“双规”到一审宣判,已经8个多月时间,外界众说纷纭,网络上更是版本众多,记者通过详尽的采访,力图让读者更真切地认识文强这把庇护了众多污泥浊水的“黑伞”。>>详细报道
·“文强案” 系列谈·
公正审判 大快人心--“文强案” 系列谈之一
重庆日报4月22日报道:文强一审被判死刑,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表示,审判公开公正,量刑准确,大快人心。
一审宣判结果之所以大快人心,是因为……>>详细报道
彻底打击“保护伞” --“文强案”系列谈之二
重庆日报4月24日报道:对于为黑恶势力“代言”的腐败官员,无论是什么人,无论地位多高,终将受到民众的唾弃与法律的惩罚。文强等“保护伞”的落马,警示着官员们,不可再走贪腐这条自取灭亡之路,要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用好手中的权力,尽职尽责为百姓谋福祉……>>详细报道
权力是“福”也是“祸”--“文强案”系列谈之三
重庆日报4月25日报道:在文强的别墅里,立有一块镇邪之物———“福兮祸兮”碑。碑的底座为一只巨龟,龟背上还盘绕着一条蛇,碑的正面书写有“福兮祸兮”四字。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文强并没有领悟到“福兮祸兮”的真正内涵,未能以此警示自己、规范行为,应验了“福兮祸所伏”……>>详细报道
正确认识“功”与“罪”--“文强案” 系列谈之四
重庆日报4月26日报道:“文强案”触目惊心,同时也给人以深刻警示:作为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功”与“罪”,切不可居功自傲,把手中的权力当作满足不断膨胀私欲的工具。
纵观诸多落马官员,在其成长过程中,一般来讲,或多或少地都是有过功劳的,甚至是立下大功的……>>详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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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涉黑”案件审判白皮书
信息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