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武定县严把“三条原则”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访问次数: 3023                        发布时间:2010-05-05

[字体: ]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武定县编办在核定20102011学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时,在充分听取教育行政主管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事业编制总额,在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时严把三条原则。一是根据武定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财政承受能力,严格执行全州中小学教职工核定标准的原则,核定编制时结合校点布局和调整,在整合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小学教师时,对部分小学编制作相应调整;二是在严格执行事业编制总额不增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中小学教职工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编制使用效率的原则;三是坚持中小学教师人数、班级、在校学生数、班级增减是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依据的原则。按照以上三条原则,武定县编办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深入部分乡镇中心学校进行编制核定的调研,已全面完成武定县20102011学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云南省武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蒯晓丽)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