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市召开编委会议专题研究审定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

访问次数: 3300                        发布时间:201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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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5,甘肃省庆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编委主任周强主持召开2010年第三次编委会议,专题研究审定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和有关机构编制事宜。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编委副主任阎晓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编委副主任李银,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编委副主任付振伟,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编委副主任樊得智,市政府秘书长、市编委委员贺建宏,市编委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听取了市编委办关于34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和10个涉改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审核情况,面对面征求了市政府工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听取了县(区)政府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和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与省编委办汇报衔接情况,讨论研究了下一步工作和有关机构编制事宜。按照分类审定、总体平衡、权责明晰、设置规范、适度从紧、体例统一的思路,对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进行了详细审定,坚持机构、编制、实有人员三不增加的原则要求,取消审批事项36项、划出职责21条、划入职责17条、新增职责35条、加强职责47条、明确其他事项58条,改革后新核定政府工作部门职责419条,较好地实现了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机构、精简统一效能的目标。

  周强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工作,去年1228日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之后,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编委指示要求,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省批《庆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精心组织,积极衔接,先后几次汇报听取省编委办指导意见,反复多次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讨论研究,机构改革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在2月初期研究审定下发市政府办、市人社局、市外专局三定规定的基础上,这次集中利用两个晚上,采取与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面对面沟通的方式,专题研究审定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等34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三定规定,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审定研究的三定规定既符合精简机构编制的政策规定,又适应保障工作开展的实际要求。

  周强强调,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要求,市、县(区)党委、政府特别是编制部门要继续抓紧抓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市级重点抓好部门(单位)三定规定相关内容的再完善、再修定,尽快予以印发实施;县(区)要在省上规定的机构限额内,进一步探索大部门体制,特别是对承担行政职责的事业单位实行职责归位、机构整合,使政府工作部门真正实现设置规范、权责明晰、工作高效,按期顺利地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任务。(甘肃省庆阳市编委办公室通讯员 宋弘 供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