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编办举办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培训班(图)

访问次数: 2018                        发布时间:201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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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13日下午,安徽省巢湖市和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两批组织举办了县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培训班。涉及本次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共有35个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各单位负责人事编制工作的办公室主任或人秘股长共37人参加了培训班。至此,和县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三定”工作关系到政府机构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关系到政府部门整体效能的充分发挥,关系到干部职工人心安定和社会稳定。“三定”规定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基本依据。

培训班上,县编办副主任夏文军同志就“三定”的范围、“三定”的内容、“三定”的要求、“三定”工作的报送时间、程序等相关业务要点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讲解。并特别就草拟“三定”工作中注意事项作出详细说明,明确“三定”规定上报的有关要求,上报“三定”规定时必须说明职责依据;规范职责表述方式要准确、全面、概括、清晰;职责表述顺序要先宏观、外部、抽象,后微观、内部、具体;职责表述用语要注意内容相近、含义不同的用语。

为保证“三定”工作顺利推进到位,夏文军同志对各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吃透精神,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二是搜集材料,做好指定“三定”规定的前期准备;三是集思广益,集本单位全部人员的智慧,精心拟定“三定”规定;四是沟通协调,及时上报,保证高质量完成“三定”工作,并积极稳妥地规范运作,确保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和县编办  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