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政府工作部门“三定”工作部署早

访问次数: 2321                        发布时间:201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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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皖办发〔200916号)、省编办《关于做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0948号)精神,霍山县编办不等不靠,积极做好机构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我们于四月初就下发了要求政府工作部门做好“三定”工作的通知。一是科学界定主要职责。要求各工作部门对照上级部门的“三定”中,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强化责任,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等现象。二是综合设置内设机构。根据工作职能变化适当调整内设机构名称和数量,在内设机构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结合“两集中、三到位”要求,以“撤一建一、合署、增挂”等形式,设立行政服务股,其他内设机构不再有任何形式的行政许可、审批职能。三是合理核定编制。在省核定我县行政编制总量内,根据职能和工作量大小,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适当调整各部门编制数。

目前,我县除人事劳动部门未布置上报“三定”外,有18个部门拟定了“三定”方案并已报编办,待编办审核提出意见上编委会审批后,以县委政府文件下发执行。(霍山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