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江大桥启用限速处罚新标准

访问次数: 3159                        发布时间: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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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511开始,芜湖长江大桥启用新的限速处罚标准,超时速66公里将被记3分、罚款50元。513先生来电反映他对新标准的不解,同时认为在新老标准的衔接上,让一些“老实”的司机很吃亏。司机为何有这种“吃亏感”,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芜湖长江大桥限速处罚标准“一改再改”

  据记者了解,芜湖长江大桥限时速为60公里,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大桥路况较好、近年来车辆性能不断提升,过往大桥的车辆大都超速。

  大桥交警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省交警总队曾于去年推出人性化举措,凡对于未超过限速标准10%(10%)的超速违法行为,一律以教育批评为主,不记分、不罚款。“在此基础上,长江大桥的限速处罚标准还进行了相应放宽,对于时速60公里80公里的,一律不实行记分和罚款处罚。”

  然而,交警部门发现,随着芜湖经济发展和交通枢纽地位的提升,每天过往芜湖长江大桥的车流量,从此前的1万辆次增至目前的近3万辆次,因超速等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发生。因此,从今年511日起,交警部门启用新的限速处罚标准,即凡超过限速10%的,一律按上限处罚。

  处罚缓冲期让“老实”司机感觉吃了亏

  新旧超速处罚标准过渡,有一个缓冲期。对此,交警部门决定,31510之内,凡时速在66公里以上又不足80公里的,继续沿用旧标准,不予处罚。这项新规让先生等一些“老实”的司机吃了亏。315先生驾车经芜湖长江大桥,几天后,他查询违章记录时,发现其超速10%以上不足20%,按规定必须记3分、罚款50元。先生很快就去银行缴纳了罚款。513,他获悉以上新标准后,心中有点“抹不平”。先生说:“主动到银行去缴纳罚款的司机,是主动承认违法过错。而新标准的处罚缓冲期,反而让那些迟缴罚款的司机捡了便宜。”

大桥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按照道路交通法,司机超过限定时速就会面临处罚。但在人性化举措的实施过渡时期,必然会出现个别司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先生的罚款已经缴纳到国库,无法退还,但其记分应该可以撤销。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