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三年免谈”说法不实

访问次数: 1944                        发布时间:201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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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研究人员所言,并不能代表官方  

    在被问及税务部门是否将对1986年发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时,贾康表示,“这是一种可能”

    【背景】某媒体日前援引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的表态,报道称:“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

    昨日,“(国家)发改委称三年内免谈房产税”的消息占据各大网络头条,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当日即对此表示:“三年不谈,那是研究人员说的,并不能代表官方。”

    在被问及税务部门是否将对1986年发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时,贾康表示,“这是一种可能”。

    而针对“房产税”扩征的可能性,贾康巧妙地回答:“我只能拭目以待。”

    近一时期,有关房产税的争论愈发激烈,作为这一税制的积极推动者,贾康利用昨日在清华大学演讲的机会,再次阐明了他的观点。“当前在制度上主要就是在住房保有环节缺少应该有的税制,这么多的调控政策,到现在为止,都还只是在交易环节,但其实最合理的经济手段就是在保有环节上的税收。但截至目前,都还没有形成一个基本形态。”贾康说。

    在贾康看来,这个税制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大宗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从侧面起到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的效果。

 但征收房产税究竟是否能起到遏制房价的作用,贾康称,从美国等市场发达国家的推行情况来看,房价并没有明显的下降。这是因为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各个国家都不能避免房价长期上涨的趋势,中国更是如此。“在这个城市化的过程中,我没有看到有任何可能,会在长期趋势上改变房价的上升。”在贾康看来,今后将有5亿多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房价的上涨恐怕没有任何力量能改变。

    他认为,搞市场经济,没有合理的税制,又是万万不能的,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税,那么无非是要让房价的表现加入那种更肆无忌惮炒作的疯狂的特征。

    对于房地产政策的调控,他认为,最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的特点是体现了政府十分鲜明的信号,即在各界普遍关心的房价上升的巨大压力之下,决策上需要有所动作,且这一次调控的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如果放眼中长期,整个房地产的领域需要有保障轨和市场轨作为一个统筹协调的发展方略。而关于房价,政府只要管好了保障性住房这样一个托底的事情,那么商品房的价格有多高都没有关系,因为它是市场自身可以解决的。现在是,政府往往看到了这个市场无疑对它增加税收有好处,但没有首先解决好提供出足够数量的托底的安居住宅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夹心层怎样能得到令他能够有尊严生活的可以长期租用的住房的问题。”贾康说。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针对楼市的调控新政除了各地要相继出台细则落实外,在国家部委甚至是国务院层面均不会有新的政策出台。即使是各地的细则内容,也不必盼着会超出预期。对于这种“最近房地产政策要进入冷静期”的判断,贾康表示:“这都是一种观察,我觉得,更应该追求进入理性期。”(记者黄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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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免谈房产税”的表态令人费解 

    国务院“10号文”将税收政策作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重要工具,明确提出“要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由于“10号文”并没有明确具体的税收政策,因此,关于房地产调控的税收政策一直以来流传很多版本,但就总体方向而言,普遍的看法是,房地产税不管以何种方式,近期推出似乎已成定局。

    然而,最近两则新闻则让房产税的出台扑朔迷离:一是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明确表态房产税的征收和解释权都在中央,地方无权出台房产税政策,也无权对税收法规进行解释;二是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517则明确表态:“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

在房地产新政满月之际,关于房产税的传闻出现如此微妙变化,的确耐人寻味。短短一个月,风云突变,舆论的调子也悄然在变,甚至于对于“三年内免谈房产税”这样的表态,都似乎成了官方的定调。房产税有可能胎死腹中? 详细》》

 

高层意见相左房产税暂时难征收 北京无试点打算

政策动向追踪

房产税暂时难以征收

    5月12,一则“上海近日将出台楼市调控细则并征收房产税”的消息占据各大网站的显著位置。有消息称,上海若试点实施,北京也将紧随其后。据记者了解,北京目前暂时无征收房产税打算。但业内人士表示,房地产税如果真能在持有环节征收,的确将对抑制房价起到很好的作用。

    北京暂无试点打算

    消息称,上海正紧锣密鼓讨论制订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其中包括房产税征收办法。最终选定的方案是应用现有的房产税概念,初步草案将家庭人均面积作为是否征收房产税的重要依据,如果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价值8‰的房产税,计税基础为评估价而非房产成交价。

    消息传出后,两市和香港股市房地产股大跌。

    又有消息称,上海若试点实施,北京也将紧随其后。一时间,市场人心惶惶。

但记者从北京税务部门获悉,目前暂无消息表示北京也将试点征税。一位与北京相关部门有密切接触的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尚未获悉任何北京要征收房产税的消息,而且据他了解,即便上海开征,北京短期内也不会征收,“过程非常复杂,需要衡量、考虑的太多。”

高层意见相左

    在市场消息混乱之时,高层流露出来的意思也出现了分歧。

    5月初,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季怀银通过官方媒体透露:“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是保证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也是解决当前我国面临的多项棘手问题的治本之策,早开征比晚开征好,但需分步实施而非一蹴而就。”

    该谈话被视为政府对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税的基本框架和政策措施已基本成形,但半个月后,税务部门传出的消息却否定了此前市场的猜测。

    5月17,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处长牛新文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按照现行的规定,税收立法权在中央,也就是说中央来定,地方去执行,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出台新税种。”这否定了上海欲征收房地产税对相关法规的解释权,使得房产税试点征收出现明显的法理缺失。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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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