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编委办按照“根据省里的、结合市里的、参照过去的、写好现在的”的要求,突出“四抓”,扎实做好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
一、抓学习,统一思想。新余市编委办通过多种渠道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在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的讲话,准确把握“三定”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确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要求上来,提高政府各部门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
二、抓培训,提高效率。新余市编委办采取以会代训,召开了由政府各部门和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分管领导和执笔的同志参加的两次“三定”工作培训会,市编委办涂群主任就“三定”工作进行动员,新余市编委办有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业务指导,保障工作进度。
三、抓结合,分类实施。针对改革总体要求和部门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各部门改革的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新余市编委办在搞好结合的基础上,坚持先易后难、把握重点原则,采取跟踪督办、电话指导、上门服务等方式,使“三定”工作有序进行。一是结合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合理调整部门内设机构。二是结合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同时,对改革任务轻,职能、机构及编制调整幅度不大的部门,由市编委办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三定方案修订完善工作,对改革任务重的部门,由市编委办牵头,召集有关部门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督办,严格工作责任和进度要求,确保“三定”工作有序推进。
四、抓初审,提高效能。按照理顺关系、强化责任、精简高效的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编委办对各单位上报的“三定”方案进行审查把关,科学界定部门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着力解决职能交叉、权责不清、因人设事、人浮于事等问题,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健全机制,把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贯穿始终。(江西新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胡小明 严斌 供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