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消防部门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向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及直属机构下发《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对全省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行全面部署。
我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即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出成效”的工作要求,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重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我省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从今年起,将连续三年对全省各地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在2012年底对各地各部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工作情况进行验收表彰。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