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城市带正在成为一片充满魅力的发展热土。今年1至4月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共吸引1000万元以上省外投资项目8400个,实际到位资金1142.4亿元,占全省1000万元以上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的74.3%。
皖江城市带的独特吸引力,源于其重要的战略意义。今年1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皖江开发开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不仅顺应了科学发展的大局,顺应了产业转移的大潮,也顺应了中部崛起的大势。当前,省委、省政府已经围绕“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总体要求,对示范区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全省上下正在掀起全力推进皖江示范区建设,带动全省科学发展、加速崛起的新热潮。
时不我待高效推进
我省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等任副组长、示范区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示范区建设中的重大事项,下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办公室,由综合、规划、产业、融资、宣传、合作、督查7个专业组组成,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健全推进机制。为推进集中区建设,省委、省政府还多次专题研究,多位省领导亲自深入相关市实地调查研究,召开省直各有关部门和示范区各市负责人座谈会,研究部署集中区建设的推进工作。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获国务院批复之后,省委、省政府立即制定了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先是出台了《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决定》,从指导思想、产业体系、承接平台、基础设施、引资开放、融资服务、人才智力、生态环保、体制机制、发展方式、区域联动、组织领导12个方面对示范区建设做出部署;紧接着又制定了《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方案》,从目标进度、工作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4个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方案;随后又推出了《关于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从承接载体建设、产业创新升级、用地供给、税费优惠、金融支持、环境承载、人才智力支撑、内外贸发展、社会建设和就业服务、政务服务环境10个方面出台40条优惠政策。
目前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政策体系正在完善,相关专项规划正在加紧制定。皖江示范区建设正在争分夺秒、如火如荼地向前推进。
竞相发展活力迸发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之下,皖江示范区内各市结合自身特色,高起点规划、高水平承接,强力推进示范区建设,营造了竞相发展、活力迸发的生动局面。
合肥市确定将加快构建起“两集群”、“两走廊”产业发展格局;坚持产业第一、项目带动。目前已出台了四项政策,即有关推进工业化,推进现代服务业,推进自主创新,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还即将出台支持地方金融体系建设的政策。
芜湖市力求把芜湖打造成中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重要的现代物流中心、创新型城市和现代化大城市。目前,该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已经启动,长江大桥开发区新区控制性规划已编制完成,芜湖保税港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港区规划基本完成。
马鞍山市从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及推进机制等方面整体谋划;从相关规划任务、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制定完善相关政策等七个方面,进行细化和具体分工,明确责任,确保落实。
铜陵市提出,1年夯实产业转移平台建设基础、强化产业转移项目对接基础、筑牢产业转移工作基础;3年实现跨江发展实现重大突破、千百亿工程实现重大突破、新型战略性产业实现重大突破、承接产业转移实现重大突破、城市转型取得重大突破。
安庆市明确要建成全省三大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建设全国纺织精品生产基地,国家汽车零部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船舶基地和全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推进大城市建设,推进招商引资。
池州市围绕2015年底实现经济总量要达到1000亿元,财政收入要达到150亿元的发展目标,提出要打造优化布局的示范区、特色产业集聚的示范区、自主创新的示范区、循环经济的示范区,新城建设的示范区和科学跨越的示范区。
巢湖市明确了抓紧启动制定修编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完善优惠政策、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产业结构、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招商引资等一系列举措。
滁州市大力强化园区、城镇两大载体建设,建立科技创新、区域合作、引资引智三个机制,更加主动地承接大规模产业转移。
宣城市配套出台和省优惠政策相衔接的具体政策办法,着力编制规划,推进思想解放,推进大建设,加大招商力度。
六安市在推进示范区建设上,以一县一区为先导,坚持产业带动,政策驱动,先行先试,开拓创新。
政策支撑构筑有力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着力构筑皖江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支撑体系,成为省直相关部门的工作重心。各部门携手并进,正在逐步制定完善加快皖江示范区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
省发改委等省经济发展与改革职能部门,将示范区建设作为全省发展的主战略,摆上突出位置和工作日程,进行强力推动。
省国土厅着力破解用地难题,通过合理安排用地计划,统筹运用置换指标,优先保障示范区建设用地,开展土地整治,稳妥解决征地报批难题,建立用地快速反应保障机制等一系列举措,积极主动支持示范区建设,并开辟示范区重大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省住建厅提出“456”方案助推示范区建设。 “4”是开展四项行动,即:规划引领行动、承载力提升行动、建设产业推进行动、技术创新行动;“5”是明确五项任务,即:加快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加快推进区域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加快园区和集中区建设、加快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6”是实施六项措施,即:健全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政策支持、加强技术扶持、创新协作机制、加强督查指导。
省物价局及时研究出台支持示范区建设的价格政策,本着先行先试、适用管用的原则,拟定了20条价格政策措施。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在电价、气价等资源价格方面给予安徽更多的自主调控权和先行先试权。
省国税局出台了涉及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自主创新、技术进步、节能减排等多个方面的税收优惠规定。
省农发行切实发挥政策性银行职能,多渠道加大对示范区农业基础性建设项目信贷投入,提高示范区产业承载能力。截至3月底,省农发行支持示范区建设投放信贷贷款达431亿元,较同期增加110亿元,增幅为34.3%。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示范区职业教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成立了规划起草工作小组,规划编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有望在5月初形成初稿。
省粮食局制定了一系列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促进一批粮食园区转型升级、推动一批项目落地、建设一批粮食物流节点、打造一批粮油加工基地、发展一批粮食交易市场、引进一批新型发展要素、形成一批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