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言:“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诸葛亮则说:“人君先正其身,而后乃行其令。”圣人遗训,颇堪细品。在他们看来,执政者的修养、品行如何,对“令”能否行得通、能否收实效,是起首要作用的。
先正己,后正人;既正人,也正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或自己也能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张脸,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求面前一刀切,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当好表率发挥带头作用,这就是“其身正”。只正人,不正己;正人严,正己宽。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根本就做不到,或不想、不愿做到。摆出一副庄严面孔,却说白做黑,言行相悖,这就是“其身不正”。
叩问“其身正”与“其身不正”,不由得生发出三点感慨。其一,领导的威信从何而来?威者,能压服人的力量或使人敬畏的态度,更多是来源于权力的拥有;信者,信用也,指履约而取得别人的信任。一个人拥有了权力,也就拥有了“威”的资本。但若由于“其身不正”而缺失了“信”,仅凭“威”去号令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去要求转变作风,真抓实干……自然只能导致“虽令不从”。
其二,制度的生命力何在?制度的生命力,内在于制度的科学系统和发展创新,外在于制度的执行落实。保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树立制度的权威性和尊崇地位。专管别人、不管领导的制度,之所以难有生命力,就在于动摇了人们对制度的信仰。教育别人易,自己践行难。越管得住自己的领导,越有号召力,越能起到“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作用。
其三,该怎样对待监督?不受任何约束和监督的人,势必为所欲为,最终为公众所不容,害人又害己。当不好的苗头出现时,别人善意提醒,自己辩证对待,很大程度上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不难理解监督的实质,乃是一种人文关怀与帮助。清醒的领导,应自觉体验这种关爱。
《礼记·大学》里总结了一个人实现抱负的几个环节:“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正心、修身的要义就在于不断修习德行、陶冶情操、完善人品,不断“正其身”,如此才有可能“齐家”、“治国”、“平天下”。(罗鸿)
领导干部要畏法、慎独、控欲
近读开国大将王树声的事迹,令人十分感慨。他在担任国防部副部长期间,多次出国访问和接待外宾。每次外宾赠送他的礼品,他都悉数交公。一次,警卫员将外宾赠送的礼品放到了王树声的车里。王树声看到后,让其送给了有关部门。他说:“我这个副部长,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外宾打交道的,礼品怎么会是赠送我私人的呢?”王树声的这种法规意识和自律观念至今仍然值得党员干部学习。
事实上,大凡“畏法度”者,决不会违犯法度去穷奢极欲、中饱私囊、为所欲为,自然也不用提心吊胆、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更用不着担心,自然也就活得洒脱、清爽、快活,正所谓“心底无私天地宽”。
但现实生活中也确有些人不知“法度”、不畏“法度”,企图超“法度”、越“雷池”者还大有人在:法规意识淡薄,把法规当“儿戏”者有之;把制度当“面团”,想执行就执行,不想执行就可以不执行者有之;违规操作,把令箭当鸡毛者有之;钻法规制度空子,打擦边球者有之;不计小节,吃点、喝点、收点、拿点者亦有之……当前各种禁令和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往往走形变样,收效甚微,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个别领导干部谨慎不够、自律不严、自省不力,不受法律、纪律、制度的约束,没有把法规制度当做一道强制命令,一种内在要求来执行。
领导干部吃喝玩乐,或者拿“红包”之类,看似小事,却事关党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各项规定的落实,也关系到领导干部的自身形象。长此以往,不仅会积少成多、积重难返,而且会损害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深渊。
载舟之水亦能覆舟,权力是把双刃剑。有些党员领导干部从人民公仆堕落为腐败分子,往往就是从违反法规制度、滥用权力、管不住小节开始的。“舟先漏后沉没,土先湿后生苔。”这句至理名言给我们以深刻的警示:切不可因小恩小惠而溃了大堤,切不要因蝇头小利而失去大节,切不可因一念之差而铸成大错。五彩的世界里,形形色色的诱惑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关键是要抵得住诱惑,戒备于事发之初,警醒于恶小之端。
笔者以为,莫让行为越雷池,一要畏法。把法规制度当做不可超越的底线、不可逾越的红线,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时时遵守它、处处敬畏它。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二要慎独。即使在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机会的情况下,也不能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三要控欲。欲多则心散,心散则志衰。如果放纵自己,使欲望恶性膨胀,就会导致自亡其身。领导干部只有管住自己的欲望,才能做到淡泊名利,清心寡欲,在权、钱、色等各种诱惑面前,心不为其所动,志不为其所丧,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完美人格。(欧阳兆标)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