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安康市委召开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编委主任方玮峰通报了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安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安排部署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政府机构改革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研究和解决机构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要有序推进机构改革,更要集中精力抓好各项发展任务的落实,把机构改革同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机构改革和发展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要抓紧制定各部门“三定”。各部门提出“三定”草案后报市编办,由市编办组织审核论证,经协商一致、市政府法制办把关后,提请市政府审核、市编委会审定,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三是要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机构改革职责调整量大,涉及人员多,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机构改革实施工作。
四是要严明工作纪律。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和“三定”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机构,不得超编进人。机构改革期间,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和财务纪律,严格坚持“五个严禁”(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违反规定评定技术职务;严禁弄虚作假,损害干部群众利益;严禁违规挪用资金、转移资产、私分财物;严禁迎来送往,大吃大喝),确保改革顺利进行,避免工作出现断档。
五是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稳妥推进改革的同时,要确保干部队伍稳定。要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深刻理解机构改革的政策规定,正确对待机构改革工作。(陕西省安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周磊供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