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综治办获悉,在2009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合考核中,我省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省,中央综治委自2003年起,每年对各省(市、区)综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评,这是我省首次跨入全国优秀行列。
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努力把安徽建设成为全国最稳定的省份之一”的奋斗目标,以“平安安徽”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认真开展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不断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虚拟社会”的管理,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有效维护了全省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各级党委、政府将综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综治方针,发挥专群结合的政治优势,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筑打击和预防犯罪的“铜墙铁壁”;探索建立基层维护稳定综治工作新机制,有效整合基层维护稳定力量,不断深化基层平安建设。同时,各级综治部门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筑牢长治久安的根基,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以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真正形成了人人参与、人人共享平安的良好局面。 2009年,我省群众安全感指数为94.38%,连续第4年实现稳步提高。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