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布尔津县编办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和上级部门关于督查工作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确立工作目标,用创新的思路和办法,积极有效推进机构编制督查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编办领导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开展和做好机构编制督查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把机构编制督查工作作为督促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制度的有效手段和得力抓手,清查“吃空饷”工作,通过有力的督查,促进机构编制的规范管理,把全办干部的思想统一到“支持督查工作、配合督查工作、形成大督查工作格局”上来。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一方面积极争取编委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要求。另一方面编办明确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确定了分管领导,配备了专职督查人员,具体负责机构编制督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指导和工作落实。
三是明确工作目标。按照上级编制部门有关机构编制督查工作的要求,统筹部署,将全办三分之一以上的力量用于督查工作、将全办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作量安排于督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督查工作年度工作计划,确立了“一项制度一项督查、审批前有调研审批后有督查”的管理与督查相结合的工作目标,用细化的督查工作,保证每一项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每一项审批的落实。
四是创新工作思路。立足创新,积极探索机构编制督查工作的途径、重点和方式方法,确立了“政策先行、加强宣传、注重引导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在工作中,把宣传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宣传。将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与引导各部门自觉遵守政策法规结合起来,增加督查工作的更广泛的影响力和更深广的督查效果。
五是积极有效推进。按照督查与引导相结合的思路,清理检查主要以主管部门自查为主,编制部门适当组织抽查,加强工作指导。通过组织清理检查,规范了内设机构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通过各主管部门的认真自查,达到了引导各单位及时纠正错误、自觉遵守内设机构设置规定的目的,清理检查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形成了督查工作的有效影响。 (新疆布尔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努力拉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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