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4日,中央编办在北京召开部分省区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座谈会,中央编办主任王东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编办副主任吴知论同志主持会议。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重庆、陕西、甘肃13个省区市编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安徽、湖北、重庆编办负责人着重介绍了开展乡镇机构改革的做法与经验,其他省区市汇报了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各省区市还就进一步做好乡镇机构改革有关工作进行了讨论。
王东明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发展处于关键阶段。乡镇机构改革作为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证,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迫切需要,必须从党和国家大局出发,深刻认识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
王东明同志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对乡镇机构改革高度重视、通盘考虑、审慎决策,从一开始就确定了在试点中探索、在实践中总结、在执行中完善的工作方针,进行了5年多的试点和探索。在此期间,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发表重要讲话,对改革进行指导。去年两办转发的乡镇机构改革指导意见,明确了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各地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中央关于改革的一系列要求,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突出重点,务必使改革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要坚持正确的方向,坚持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为核心,着力优化乡镇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着力理顺事业站所管理体制,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动乡镇政府管理和服务创新,注重分类指导,因地制宜。
王东明同志强调,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这次乡镇机构改革要在2012年完成,今年是关键之年、攻坚之年。目前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条件十分有利,时机比较成熟。一是中央已经出台了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目标和任务;二是多年来的探索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三是当前农村社会政治稳定,为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正在积极推进,顺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有利于上下层级之间的有序衔接。
王东明同志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结合实际确定改革任务,加强监督检查,搞好舆论引导,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坚定信心、鼓足干劲,确保乡镇机构改革在今年取得突破性进展。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