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乡镇内设机构,整合乡镇事业站所。通过“撤、合、并、转”等措施,将乡镇内设机构和事业站所合并为“一办五中心”。各乡镇统一设党政综合办公室作为乡镇的内设机构,各事业站所整合设置为五个中心,即农业服务中心(含农业技术推广站、动物防疫站、农村经营管理站、水利工作站)、林业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含国土所、建设管理站)、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含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站)和综治维稳中心(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实行集中办公。
二是创新管理模式。“一办五中心”由乡镇党委、政府直接管理,其负责人可由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也可以实行竞争上岗,“一办五中心”的人、财、物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任免以乡镇为主管理,业务指导、技术考核和培训、执法监察等由对口的县直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一办五中心”工作人员在本乡镇范围内跨部门的岗位调整,由乡镇提出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县直业务主管部门备案;跨乡镇的岗位调整,由县直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商有关乡镇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是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各乡镇按照重新核定的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数,采取考试、考核或竞争上岗等方式,定岗到人,县机构编制部门建立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台帐,定编到人,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编办 肖守美 供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