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云霄县委编委发文《关于改变乡镇卫生院经费管理形式的批复》(云编[2010]1号),同意全县131名从事乡镇卫生工作人员经费管理形式由差额拨款改为全额拨款。
云霄县委编办在县卫生局的协同下,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对全县8所乡镇卫生院的编制使用情况展开调研工作,重新核定了乡镇卫生院编制。并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09]44)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同意县4所丙类乡镇卫生院所有工作人员、4所乙类乡镇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和院领导(每个乡镇卫生院共10名),经费渠道统一由财政拨补变更为财政核拨。
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由财政统筹负担,基本上改变了乡镇卫生院“谋生活保障”的状况,实现利益与医疗行为彻底脱钩,从根本上减轻农民的就医负担,从而充分发挥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为加强该县乡镇卫生院建设,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中共云霄县委编办 供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