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编办结合该县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围绕“推动科学跨越、建设生态桃江”的目标要求,通过强化三项举措,助推效能型机关建设,为加快桃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加强学习管理,强化队伍素质
通过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开拓创新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一是理论学习强意识。坚持定期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干部开展学习,着重解决机构编制“为谁服务、怎样服务”的问题,树立效能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专题学习促提高。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活动,查找本单位在机关效能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把学习借鉴和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起来,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格管理,推动工作。对干部工作进行跟踪测评,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的危机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创优发展环境,打造效能机关
一是改进工作作风。开展“议机关、转作风”活动。坚持开门纳谏,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坚决杜绝“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二是加强廉政建设。推进“廉洁型”机关建设,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健全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干部勤政廉洁,树立机构编制部门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创新内部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坚持效率优先,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摒弃粗线条的作风,超前谋划,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并对工作落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作出充分的估计,做好防范准备。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强化对内督查职能,按照交办的事项,在事前、事中、事后实行汇报,加大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得到严格的贯彻和落实。三是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抓好有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物、管人,充分发挥制度的强制性作用,进一步推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湖南桃江县编办供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