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皖江办负责人就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答记者问

访问次数: 1686                        发布时间:201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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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2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从产业承接载体建设、产业创新升级、保障建设用地供给等十个方面共40条进行部署。安徽日报特别邀请省皖江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意见》进行解读,以飨读者。

  1 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背景

  《规划》指出:“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加快提升原材料产业,加速壮大轻纺产业,着力培育高技术产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构建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

  问:明确产业承接重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事关皖江城市带未来发展。示范区将重点支持哪些领域?

  答:《规划》明确的六大产业领域,覆盖面广,既有高新技术,又有传统产业。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上,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强力推进。一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培育新的增长点,以发展高端产品和先进技术为重点,推动传统产业调整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二是促进节能减排,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在全面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改变;三是充分发挥比较优势,进一步挖掘我省能源、矿产、劳动力及可再生资源潜力,发展有利于扩大内需和增加就业的产业;四是加速金融服务、外包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完善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对国家鼓励类产业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除特殊规定外,进口的自用设备继续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 园区转型升级

  背景

  《规划》指出:“按照布局优化、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突出的原则,加强开发园区管理,加快转型升级,将开发园区建设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 ”问:充分发挥好现有开发园区资源,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步伐,是建设高水平的承接产业转移平台的突破口。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政策加以支持和引导?

  答:共有两类政策。一类是鼓励合作共建园区的政策,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财税政策。包括从2010年起连续6年,合作园区新增增值税、所得税市、县留成部分,全额补贴给合作园区,用于园区滚动发展;对转移到合作共建园区的企业,其在建期间建设用地,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程序报批后,可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经营期间其自用的房产和土地,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程序报批后,可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省财政安排不少于10亿元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示范区建设,等等。二是土地政策。加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统筹,全省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预留一定份额,用于示范区合作共建园区。三是价格政策。合作共建园区内的鼓励类服务业用水、用气价格与工业企业实行同价。实行大用户直供电试点。对用电容量100千伏安以上的商业零售企业,暂缓实行峰谷分时电价。五是环保政策。合作共建园区先行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六是人才激励政策。对合作共建园区有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授予荣誉称号,或聘为名誉顾问。

  另一类是鼓励示范区内开发区扩区升级的政策。一是示范区内的省级开发区,可依法采取置换用地、整合周边乡镇工业集聚区或产业园区等方式扩大范围。二是选择部分示范区内区位、交通及产业基础较好的工业聚集区批准筹建为省级开发区,符合条件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可申报省级高新区,支持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

  3 集中区建设

  背景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适应产业大规模、集群式转移趋势,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作用,依托中心城市,突破行政区划制约,在皖江沿岸适宜开发地区高水平规划建设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推进沿江城市跨江联动发展。 ”

  问:集中区作为《规划》的最大亮点之一,是皖江示范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具体支持政策有哪些?

  答:《规划》着眼于皖江城市带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推进现有开发园区转型升级的同时,为适应大规模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的需要,在皖江沿岸适宜开发地区高水平规划建设集中区,通过若干年的建设和发展,使之成为长江经济带新兴的现代产业密集区。省委、省政府经过多次调研和专题研究,决定设立马芜巢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和安池铜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各设四个园区,形成“两区、八园”的总体布局。 “八园”中有两个省直管直建园区,省委、省政府5月底已完成这两个园区管委会的组建工作。集中区新建企业年新增企业所得税省级分成部分全额奖励市县,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免收;另外还有其他税费、价格、金融、环保、人才等方面的政策,如在集中区合作共建园区,新增增值税、所得税市县留成部分,全额补贴给合作园区,集中区单独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计划指标单列等。

  4 用地保障

  背景

  《规划》指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协调承接产业转移特别是集中区的用地需求。 ”

  问:如何在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同时,保障示范区建设用地,是各方关注的热点。用地保障可以说是示范区建设的“生命线”,具体有哪些政策来满足示范区用地需求?

  答:主要有六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动态管理。在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和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用地需求,试行与审批级次相配套的两年一次动态评估、五年一次修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制度。二是合理安排用地计划。今年,省级预留部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用于支持示范区和重大项目建设。三是统筹运用置换指标。支持示范区市、县在皖北地区垫付前期资金,整理置换建设用地经确认的置换指标有偿调剂给垫付方使用,或作价入股在共建合作园区内使用。四是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支持城市国有土地二次开发,盘活低效利用建设用地,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五是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千村推进工程。 2010年力争开展土地整治100万亩,完善新增耕地指标、置换指标交易制度,探索建立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激励和补偿机制。六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新增耕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调剂使用制度。

  5 自主创新

  背景

  《规划》指出:“构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促进产业承接与自主创新相融合。 ”

  问:积极推进自主创新,是打造示范区核心竞争力、提升影响力的重要抓手。示范区有哪些具体政策支持自主创新?

  答:一是对省外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等来示范区落户的,可享受转出地同等优惠政策待遇。二是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与大学、科研机构等紧密结合,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公共安全等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三是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各项行政性收费的省、市留成部分,实行免征。四是创新型企业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新增的部分省、市留成税额,3年内全额奖励企业。五是对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因上市补交的企业所得税、土地出让相关税费的省、市留成部分,全额奖励企业。六是对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和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高级技术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年薪10万元以上的,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省、市留成部分,全额奖励个人创业,等等。

  6 金融支持

  背景《规划》指出:“鼓励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支持示范区在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外汇管理政策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 ”

  问:金融是经济发展的“血脉”,示范区建设离不开金融支持与金融创新。在这一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政策安排?

  答:一是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示范区设立分支机构,并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新()建的自用办公室房产税3年内按收入归属由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二是支持发展地方金融机构,推动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银行,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银行增资扩股。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12年前示范区每个县至少成立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三是鼓励企业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财务公司,企业因上市而补缴的税费,省及以下留成部分奖补原企业股东。四是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支持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创业投资。五是建立担保风险基金,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示范区还将建立便捷高效支付清算系统,实现免费通存通兑,完善跨省金融结算,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

  7 对外开放背景

  《规划》指出:“积极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鼓励在示范区设立地区总部、研发机构、采购中心和产业基地。 ”

  问:示范区无疑将是我省实施大开放战略的“主阵地”,那么,示范区将通过哪些真招实措,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答:一是综合利用省级外贸促进资金和中央切块资金,支持示范区培育出口基地和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开拓国际市场。二是支持示范区建设物流园区和外向型现代物流产业带,对新建物流园区、道路运输站场和物流配送中心等现代物流项目,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和道路临时占用费,免收征地管理费。目前,我省正在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抓紧出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布局规划。

  8 环境保护

  背景

  《规划》指出:“把承接产业转移和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起来……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示范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

  问:我省将出台哪些政策保障示范区的“绿色环境”,提高环境承载能力?

  答:一是强化企业污染减排。转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节约和污染排放强度要求,严禁落后生产能力转入;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转变;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原则上都要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等等。二是实施重大节能环保工程。全面落实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快推进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审批工作。省财政对集中区内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按每万吨处理能力300万元奖补,新增污水管网建设按每公里40万元奖补,等等。三是完善污染防治体制。制定示范区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四是加强生态建设。实施重大生态工程,支持长江防护林体系和平原农田防护林网等建设,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9 吸引人才

  背景

  《规划》指出:“采取股权激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建立鼓励创新的分配制度。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对完成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问:人才是示范区建设最重要的支撑因素,必须依靠一流的人才才能建成一流的开发区。示范区如何吸引高层次人才支持示范区建设?

  答:一是加大服务承接产业转移和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促进优秀领军人才快速成长。二是对示范区内急需的国()外高层次专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引进、优先立项、大力扶持。省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使用的特殊政策,鼓励示范区内以团队引进的方式引进领军人才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三是构建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通过政府提供资助、允许自由进出、放宽待遇、实行项目全程服务等途径,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结合产业转移引进等方式,大力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省属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到示范区创办企业的,6年内保留其工作关系,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继续调整。期间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

  10 优化软环境

  背景

  《规划》指出:“鼓励示范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化改革,完善政府服务,建立高效运作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体制,加快构建规范透明的法治环境,为科学承接产业转移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

  问: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是提升示范区软实力与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也是打造示范区“品牌”至关重要的影响因素。示范区在这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一是在规范和简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程序上,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注册条件,允许企业经营范围按大类申请核定。二是对列入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的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申报核准选址意见书时,不再编制规划选址专题论证报告。三是整体搬迁企业在沿海评定的管理类别,来示范区后予以办理相应的工商、海关、外汇管理类别。四是创新政务服务方式,继续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和简化产业转移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管理程序,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同时,还将进一步扩大县级和部分试点镇的经济管理权限,形成示范区内市、县、乡()共同优化环境的强大合力。(记者胡旭)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