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新沂市编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完善制度规定,积极探索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新路径新措施,形成一套简明规范、易于操作的管理工作办法,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一是出台“一个文件”。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认真细化政策法规,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文件对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审批权限、人员编制调整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严格执行,避免政出多门、言不统一等问题的发生,较好地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是推行“一个流程”。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调整审批问题,该办在出台文件的基础上,对机构编制使用和人员调整的审批程序进行了具体细化,专门制作了《新沂市行政、事业机构编制使用审核流程图》,形象地把机构编制使用审核情况呈现给大家,让群众更了解熟悉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更理解支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是严把“一个手续”。 落实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凭证管理制度。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要求调整在编人员和申请用编,经核准的,机构编制部门核发统一的《用编调编通知单》,用人单位凭《用编调编通知单》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将《用编调编通知单》融入编制台帐和“实名制”信息库管理,确保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的准确率和及时性。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