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广东省编办主任李志红指出,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证,是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部署和省富县强镇事权改革要求、破除该省不同地区镇级行政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她强调,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取得实效。
一是以强镇为中心,通过突破传统观念,突破惯性思维,突破条条框框,建立适应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需要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的镇级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是突出简政和放权。以转变镇政府职能为核心,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简政,政府向市场和社会简政,减少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加大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力度。同时对农业比重较大、经济欠发达的镇和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到一定水平、经济规模中等的镇及经济总量大、常住人口多的特大镇,分别赋予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三是创新公共服务机制、用人机制、决策和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投入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聘员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估机制;探索建立与扩大镇权相适应的民主决策和权力监管体制,建立专家论证、决策听证与咨询机制和民意征集吸纳机制。 (广东省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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