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石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访问次数: 3083                        发布时间:201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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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6月底,湖北省黄石市政府30多个部门和单位的三定规定已印发,正式进入三定实施阶段。这标志着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去年底,湖北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黄石市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同年1231召开了动员大会,此后,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便紧张有序地展开。这次改革有四个主要特点。 

  一是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在机构个数上,不突破规定限额。市政府共设置工作部门32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5个。县市政府工作部门按24个设置,部门管理机构2个,直属事业单位6个。 

  二是明确标准,统一尺度。严格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和市编委研定的原则审定市直各部门(单位)的三定。其一,科学合理地界定部门职责。其二,从严控制增加内设机构。其三,从严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三是因地制宜,自主创新。注重突出黄石特色,加大机构整合力度,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努力建立与黄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政府机构组织体系。

  四是整体联动,统筹推进。其一,市政府32个工作部门、2个部门管理机构和5个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同步改革。其二,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同步对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联等7个党群机构进行整合。其三,同步推进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其四,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同步启动,在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出台的同时,县、市、区的改革方案全部印发。 (湖北省黄石市编办 刘远方 供稿)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