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枝江市委编办在机构改革中坚持“四上四下”工作程序,扎实做好部门“三定”工作。目前,该市已完成全部改革单位的“三定”初审工作,并已印发了8个单位的“三定”规定。
一是机构改革涉及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上级对口主管部门的“三定”规定,拟订本部门“三定”初稿,在与有工作关联的部门沟通和协商一致后,向市委编办上报“三定”草案。编办对此次改革涉及的40个部门和单位实行分组审核,各组联络员对部门上报的草案进行初审,主要就职责分工、内设机构、文字表述等提出修改意见,反馈各部门。
二是各部门对编办反馈意见在2-3个工作日内向编办回复,由本部门主要领导与编办沟通,交换意见,修改草案。编办主任办公会对部门“三定”草案进行审核研究,协调解决有争议的问题,反馈各部门。
三是各部门根据编办反馈意见修改形成“三定”送审稿,呈请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并将分管领导的审阅意见及时反馈给市编办。编办主任办公会对分管领导意见进行研究,并报市编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反馈给各部门。
四是各部门拟订“三定”申报稿,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编办,由市编办报请市编委会议审定,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三定”正式文件。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