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告涉嫌为股评“名嘴”汪建中掩饰、隐瞒非法所得3.8亿余元
据指控,
检方认为,被告人赵志宏、汪建华、汪谦益明知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资金转移,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遂以洗钱罪提起公诉。
庭审中,除汪谦益对部分数额有异议外,其余两被告人对指控事实均不持异议,三被告人均以不知详情为由,否认其行为构成洗钱罪。因被告人数较多,案情复杂,该案庭审未当庭宣判。 (通讯员 胡明艳 记者李晓群)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
访问次数: 1845 发布时间:2010-07-2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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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告涉嫌为股评“名嘴”汪建中掩饰、隐瞒非法所得3.8亿余元
据指控,
检方认为,被告人赵志宏、汪建华、汪谦益明知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资金转移,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遂以洗钱罪提起公诉。
庭审中,除汪谦益对部分数额有异议外,其余两被告人对指控事实均不持异议,三被告人均以不知详情为由,否认其行为构成洗钱罪。因被告人数较多,案情复杂,该案庭审未当庭宣判。 (通讯员 胡明艳 记者李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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