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人员调配管理,严禁超编进人、违规进人,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编办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人员调配管理工作。
一是人员调配实行《进人控编审批卡》制度。各部门(单位)需要调配人员时,先由进人单位主管部门向镇原县编办专题报告,县编办根据编制情况审核填写《进人控编审批卡》,汇报编委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调配部门凭卡研究人事调动,县编办再根据调配部门的调动通知办理入编手续。
二是严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逆向流动。党政机关在空编情况下需要补充人员时,通过全省公务员招考予以补充,不得从事业单位调入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得调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不得调入财政全额拨款和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不得调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是从严控制县外调入人员。县外调入人员,应从严从紧控制,确因工作需要调入的,应由进人单位主管部门向编办专题报告,编办根据编制情况填写《进人控编审批卡》,提请编委主要领导同意签字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调出县外人员,调配部门应及时通知县编办予以核销。
四是实行人事调配联合发文制度。为了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人事调配部门在调整一般工作人员时必须考虑编制因素,按程序报县编办审核,汇报县编委领导同意后,由县编办与调配部门联合发文。(郭浩渊)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