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宣州区编办已全面完成“三定”审核工作。自宣州区启动政府机构改革以来,宣州区编办按照中央、省、市“三个不突破”(机构设置不突破现有限额规定、人员编制不突破省市核定总量、领导职数不突破现有规定)要求,本着“有利于理顺部门工作关系、有利于实际工作运行机制的顺畅、有利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原则,对宣州区政府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本次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职责调整事项达76项,其中取消职责7项、调整职责13项、部门下放职责1项、新增职责17项、加强职责38项。人员编制按照“总量控制、有保有压、适度倾斜”的原则,主要对经职能调整、机构整合的部门以及经济部门等重点部门予以适当调整与倾斜,多数部门编制总量维持现状。领导职数配置总体上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相关文件予以配置,改革前后,领导职数配备总量相对持平,符合本轮政府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
目前,宣州区编办“三定”规定的审批和人员定岗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宣州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