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贯彻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访问次数: 1808                        发布时间:20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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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任海深,副主任朱维芳、胡连松到省广电局视察指导工作,亲切看望广播电影电视工作者,并就《安徽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情况进行调研。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汪国才和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陪同视察。
    
任海深一行先后参观了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安徽电视台、省传输发射总台,并听取了省广电局负责人就有关情况所作的汇报。任海深对省广电系统近年来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说,我省广电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在挑战中加快发展,在竞争中争创一流,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任海深指出,《安徽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和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收视权益,是我省社会领域立法的一项重要成果。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宣传,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努力将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协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收视需求。
    
任海深强调,省广电系统要继续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扎实做好宣传工作,为我省跨越发展、加速崛起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