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近日出台文件提出,自今年起,用3~5年时间,使全市享受廉租房保障家庭的总数达5万户以上,并建成公共租赁房200万平方米,同时基本完成城市与国有工矿棚户区的改造。同时,廉租房申请门槛再次降低。
这是记者从合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了解到的情况。
廉租住房申请门槛再降低
《意见》明确了合肥保障性安居工程未来的实施重点:加快廉租房建设;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大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的改造力度。同时还将推动经济适用房建设,推进企业周转房建设,探索限价房建设。
2010年,合肥计划新开工建设廉租房10万平方米,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达到11500户。到2012年底,合肥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要达到35000户。
《意见》首次明确,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3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
廉租住房具体方式分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
探索新建小区配建保障房
公共租赁房建设方面,合肥将充分发挥各县区的能动作用,引导支持有条件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房,着力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进城务工和新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2010年开工建设公共租赁房100万平方米。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方面,合肥将采取“政府拆迁安置、净地拍卖”的方式有序推进,优先安排区位条件好、居住条件差、安全隐患重、群众意愿强的改造项目。2010年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1278户。
合肥市鼓励企业债券、保险资金、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以及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按规定比例用于廉租房建设政策。
对于采用其他方式投资的公共租赁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合理配建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探索推行新建住宅小区按比例配建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
据了解,合肥还将编制《2010-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自主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面积不低于年度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面向经济适用住房对象供应的公共租赁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
将严厉问责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意见》,合肥要成立设在市房产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区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
此外,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拆迁补偿标准将修改完善
据了解,合肥市目前执行的货币化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偏离市场,连相同地段的二手房都难以买到,这也是当下房屋拆迁难和被拆迁户绝大部分选择实物安置的主要原因。
因此,合肥市将会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修改完善合肥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使之与市场实际相衔接;另外,研究异地安置、就近安置、购房安置、集中模块化安置等多渠道安置新方法,从而最大限度照顾群众的意愿,降低房屋拆迁难度。
城中村改造将“净地”上市
目前,合肥已实施的城中村改造项目采取“模拟净地”方式上市。
自2008年以来,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通过模拟净地方式在全市共实施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总面积930亩,拆迁房屋面积86.26万平方米,拆迁总户数2551户,人口8710人。
据了解,“模拟净地”方式上市具有政府投入资金少,且不承担资金和市场风险等优点,也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经过一段时间实践,“模拟净地”存在成本不易一次性核定、改造资金结算滞后、拆迁安置难度大、街区(乡镇)利益体现不足、市场竞争性不强等缺点,且经常出现因项目不能按期完成房屋拆迁而影响政府信誉的情况。
今后,合肥拟对城中村改造项目采取“净地”方式上市,即:市土委核定项目改造成本后,由区街(乡镇)完成房屋拆迁,再对经营性用地按拍卖方式上市。
“净地”上市可解决“模拟净地”方式存在的有关问题,其最大优点就是集中体现维护土地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有利于土地资产效益最大化。(余佼佼)
信息来源: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