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召开县(市)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

访问次数: 1994                        发布时间:20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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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召开县(市)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县(市)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该市县(市)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编委副主任杨子明同志作发言。

  杨子明指出,做好全市县(市)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第一,要认真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消除顾虑,提高认识,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第二,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0号文件精神。要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要继续实行编制零增长;要严格执行三定规定;要积极探索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第三,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做到严守规定,不越红线。第四,切实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加强培训和管理,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机构编制工作干部队伍,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全市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长春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市编办主任韩栗对核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要明确总体安排和部署。二是要明确目标任务,要全面核查行政事业编制和实有人员;要建立完善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理系统;要加强基础资料建设;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落实编制证管理制度;要积极解决突出问题。三是注意把握重点、难点,要确保核查力量组织到位;要确保信息数据真实准确;要坚持开门搞核查;要认真解决实际问题;要充分运用好核查成果。四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各县(市)区要始终把坚持核查标准、保证核查质量放在首位,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程序、结果服从标准。做到数据准确无误,情况真实可靠,问题解决到位。五是严肃核查工作纪律。核查期间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要确保核查数据真实准确;要建立基础资料归档、移交、管理、使用制度;要实行考核评估制度;要实行核查工作问责制。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