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津市编办大力加强机构编制业务学习

访问次数: 2494                        发布时间:2010-08-03

[字体: ]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顺利完成县级机构改革工作,湖南省津市编办大力加强机构编制业务学习。

  一、完善学习制度。将以往的学习制度进行重新修订,进一步增强业务学习的力度。一是明确学习责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专抓业务学习,全体干部都要积极参与。二是增加学习时间。将以往每双月进行一次的业务学习改为每月第一周下午为集中业务学习时间,其他每周五下午为个人业务学习时间。三是规定学习内容。分为必学内容和选学内容:必学内容为上级关于机构编制方面重要的会议和文件,机构编制管理基本的业务知识以及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选学内容主要是各个同志与自己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

  二、丰富学习形式。一是集中学习。集中学习时安排一名同志就一个专题业务知识进行重点学习,让全体干部对一个业务问题有一个全面认识。二是个人学习。各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业务学习。三是专家辅导。聘请上级和其他兄弟县市政策理论水平高、实际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主讲。四是以会代学。通过会议形式,将业务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

  三、考核学习效果。将业务学习情况列入个人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结合其他类别的学习,综合评价整个学习情况,凡业务学习不合格的,年终不得评先评优,业务知识掌握不合格,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调整其工作岗位。

四、转化学习成果。积极探索将业务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的有效机制,对业务学习好、业务工作好的同志给予表扬和奖励,将业务学习取得的收获形成理论文章,指导今后开展工作,同时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在业务学习中进行研究和讨论,形成新的学习成果,最终形成业务学习与实际工作相互转化和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