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望江县编办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望办发[2010]31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县政府机构改革“三定”规定草案审核工作。在“三定”规定草案审核过程中,县编办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府机构改革的文件要求,始终坚持“三个不突破”的审核原则,并按照“先易后难、分批开展”的工作思路进行。
一是科学界定部门职能。按照权责一致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认真梳理各部门职能职责,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力求前后贯通、上下衔接。同时积极解决部门间职能交叉和关系不顺问题,合理确定各部门的职责权限。
二是综合设置内部机构。根据各部门职能职责,对内设机构进行综合设置,不要求上下对口。对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内设机构只作调整优化,并坚持“撤一建一”的原则,只减不增;对职能加强、职责增加较多、涉及民生工作较广泛的部门,内设机构适当增加,但严格控制机构数量。同时合理调整设置行政审批机构,归并行政审批职能。
三是严控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原有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基础上,根据各部门职责任务大小、工作难易程度等情况,在省下达的编制总额内重新核定各部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到目前为止,已审核了20个政府机构的“三定”规定草案。(望江县编办 曹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