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编办以会代训抓“三定”

访问次数: 2064                        发布时间:20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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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制订工作,明确“三定”规定的上报和审核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县编办于83日下午召集由24个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三定”规定制订工作的人员参加的“三定”工作专题培训会。

参会人员系统学习了《霍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全面把握县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县编办工作人员专门就部门职责的界定、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以及草拟上报“三定”的要求作了详尽的辅导讲解。讲解既有理论阐释,也有细节点拨,既有“三定”工作内容和要求的强调,又有“三定”制订方法和程序的说明,内容丰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会议还通过互动讨论的方式明晰了各部门“三定”中关注度较高的问题。

县编办负责人最后强调。一是要重视“三定”规定制订。“三定”是有约束力的法规性文件,是单位开展工作、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所以制订“三定”规定务必要严肃认真,精雕细刻。二是严格执行“三个不突破”。编制、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原则上不突破现有三定规定,要尽量精干;新合并组建的机构,内设机构数只少不多。同时,明确内设机构不设副职领导职数。三是要明确责任和时间要求。参会人员是本单位“三定”制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会议精神要领会好、汇报好,非特殊情况,24个工作部门必须要于810前上报方案。

会议达到了解疑释惑、交流方法、督促工作的既定目的。(霍邱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