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尼勒克县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机构编制法规文件,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一、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结合起来
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把关、协调和监督作用,年初以来由组织、编制、人事、财政和监察等部门合作,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运行、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和人员结构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共同维护《条例》和《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与严肃机构编制管理纪律结合起来
要求机构编制部门及编委会成员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条例》和《规定》的重要意义,提高执行机构编制纪律的自觉性,依法管理好机构编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五不准”的规定和落实机构编制“三个一”审批制度,继续推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确保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发挥好“编制就是财政”的作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盲目增长,合理地使用好机构编制资源,更好地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好服务。
三、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结合起来
为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对全县各部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对职能萎缩,名存实亡,长期不开展业务工作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二是对一些职责任务不饱满或业务相近、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予以合并;三是对成立一年以上,既没有配备领导,又无工作人员,也没有开展任何业务工作的“空壳”事业单位坚决予以撤销;四是对未进行法人登记,未履行依法赋予宗旨任务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五是对保留的事业单位实行“九定”,编办重点做好定机构名称、编制员额、经费形式等关键环节的确定工作;六是对清理范围内的空编,一律收回,封存管理。
四、与加强编办制度建设结合起来
建立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确保编办工作的高效运转。(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