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编办坚持“三个一” 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访问次数: 3023                        发布时间:201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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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宁县编办坚持三个一,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使机构编制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建立和形成机构编制管理完整的法律体系。严格执行党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同时,深入贯彻和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等一系列规定,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二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方案。大力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全面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结合《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编制使用通知单》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对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制,严格在编人员人数。 

  三是建立一套健全的的投诉举报制度。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及其执行情况,通过有效形式向本单位工作人员或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实行阳光编制;进一步落实和扩大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