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编办坚持“三个一”,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使机构编制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建立和形成机构编制管理完整的法律体系。严格执行党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同时,深入贯彻和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等一系列规定,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二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方案。大力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全面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结合《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编制使用通知单》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对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制,严格在编人员人数。
三是建立一套健全的的投诉举报制度。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及其执行情况,通过有效形式向本单位工作人员或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实行“阳光编制”;进一步落实和扩大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