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变政府职能,坚持“四个分开,五个更加注重”。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衡量此次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坚持“四个分开”,即: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坚决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负责的事情切实管好管到位。转变政府职能必须突出“五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有效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更加注重加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更加注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加注重着力解决民生问题;更加注重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
二、优化组织结构,做好大部门管理文章。本次政府改革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要求控制限额、突出重点、清理精简,抓紧做好部门的调整组建工作,县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5个,直属事业机构9个。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石门实际的大农业、大工业、大交通、大文化管理和服务模式,建立更加完善的宏观管理体系,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严格控制,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再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经营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严控机构编制,做到“四个不得”。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不得超机构限额,不得超编制总额,不得增设领导职数,不得增加内设机构。各部门系统内人员编制调整,必须要按程序报编制部门审批,不得不经报批随意调整系统内部人员,其他人员的调整必须在编内进行,严禁超编进人。
四、严肃改革纪律,坚决执行“五个不允许”。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和纪律观念,坚决服从、配合和支持机构改革。在机构改革期间,各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自觉执行“五个不允许”:不允许在部门和单位利益上纠缠不休而妨碍工作;不允许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进人、违规配备领导干部,不允许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提拔干部、调动干部,不允许借人员变动之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不允许借机构调整之机挪用资金、转移资产、私分钱物、挥霍国家财产。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