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几项重要工作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的通报

访问次数: 1803                        发布时间:201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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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政〔201062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顺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推动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现将2010年几项重要工作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节能工作

(一)全省情况。

经初步核算,上半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3%左右。今年以来,全社会能耗增幅虽全面回落,但节能目标进度未能达到4%以上的要求。上半年的欠账将加大三季度节能压力,完成全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的节能目标,形势异常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二)各市情况。

上半年,达到节能目标进度要求的只有宿州市,其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了5.21%;基本达到节能目标要求的有合肥、马鞍山、淮南、六安市,均下降4.4%以上;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淮北、阜阳、巢湖、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降幅均低于3%;尤其是铜陵、安庆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不降反升(详见附表1)。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即时启动节能预警调控。按照已拟定的《安徽省节能预警调控方案》,依据设定的预警指标,即时启动预警调控措施。

二是建立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约谈制度。对完成节能目标差距较大和影响全省整体目标实现的市,由省政府领导及时约谈市政府负责人。

三是加大对重点用能企业的依法监控调度力度。对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行能源利用状况监控调度,并重点关注89月等关键时间节点。

四是千方百计淘汰落后产能。确保三季度前完成《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皖政〔201039号)要求的淘汰落后任务,并接受社会监督。对未能按期完成的企业,执行加收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

五是依法实施节能监察。对限期淘汰的落后产能,逐一现场督查;对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的企业或能源消耗增长过快的区域,不间断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在启动节能预警调控期间,各级节能监察机构要组织力量督查。

六是加强节能目标考核。8月份,对全省及各市上半年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好国家各类节能督查、抽查的迎检工作;9月份,启动预考核。做好“十一五”和2010年两个目标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实行问责、兑现奖惩。

二、减排工作

(一)全省情况。

经初步核定,上半年,我省COD排放量为20.95万吨,比去年同期下降2.67%,完成全年减排任务的53%SO2排放量为26.41万吨,比去年同期下降0.6%,完成全年减排任务的52%,两项污染物的削减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

(二)各市情况。

上半年,合肥、淮北、芜湖、铜陵市COD减排没有达到进度要求,其中,淮北和铜陵市分别完成全年任务量的28.6%34.8%;淮北、巢湖、蚌埠市没有完成SO2减排进度要求。其他各市均完成了上半年的减排任务(详见附表2)。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狠抓COD减排计划实施。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提高减排效益。上半年已经提浓提量的,要继续保持稳定并力争提高;未达到要求的,要尽快采取措施。要加快管网建设,加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上半年未完成COD减排任务的以及下半年减排任务量大的市,要按期投运污水处理厂,及时发挥减排效益,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是强化火电厂SO2控制。继续加强对火电厂燃煤硫分调度和检查,保持全省火电机组平均硫分不超过上半年。全面整改烟气湿法脱硫综合脱硫效率低于85%的火电机组。加大对火电厂除尘系统的运行管理力度,降低进入脱硫系统烟尘浓度,确保脱硫系统正常运行。对脱硫效果不好的发电厂,在发电量指标安排上从紧考虑。

三是加大结构减排力度。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整改和关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造纸企业。淮北、宿州、安庆等市要对造纸企业进行全面整顿,治理不能达标的,要实施关停。宣城市要对宣纸生产企业排污严格监管,确保符合国家要求。

四是加强环境监管。继续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等重点减排项目的定期督查,强化运行监管,及时整改有关问题。加大对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同步运行率和脱硫效率的监测监管力度,达不到要求的,扣除脱硫加价。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市减排工作的调度和联合督查,适时实行预警。

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一)全省情况。

上半年,全省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2669.99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9.33%

(二)各市情况。

上半年,17个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均超过了年度任务的50%以上,其中,铜陵市完成任务的72.42%,合肥、芜湖、滁州、六安、阜阳、池州市均完成任务的60%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详见附表3)。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抓好合芜蚌试验区联动项目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的73个重点项目实施,形成一批重要成果和产品。

二是推进新设立的铜陵、马鞍山、池州、淮南(筹)省级高新区建设,积极做好芜湖、蚌埠高新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的汇报争取工作。开展创新型园区的表彰工作。

三是抓好技术创新百家企业示范、千家企业培育工作,力争到年底新增企业研发机构100家以上。做好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督查工作。

四是组织好低碳产业技术项目对接会,办好合肥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和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会。新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五是做好2011年重大高新技术项目遴选工作,继续制定和发布我省新兴产业优势领域技术发展指南,同时,做好“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全省情况。

据初步统计,上半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2961亿元,同比增长23.5%,高于同期全省生产总值增速8.1个百分点;全省新注册登记私营企业2.05万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1%

(二)各市情况。

据初步统计,上半年,各市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速均高于同期本地区生产总值增速2个百分点,完成上半年目标任务。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速超过20%的有合肥、芜湖、宣城、安庆、马鞍山、铜陵、池州市(详见附表4)。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和皖发〔200819号文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组织推动力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是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放宽准入,降低门槛,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严格依法行政,清理各类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切实减轻非公有制企业负担。

三是缓解融资困难。培育更多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金融主体,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促进银政企互信合作。

四是鼓励全民创业。重点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学生等各类人员自主创业,提高创业成功率。抓好500户生产专业化、管理精细化、产品特色化、技术高新化的“专、精、特、新”企业和1000户成长性小企业培育工作。

五是促进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市、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巩固、提高、拓展和延伸新的服务内容。推动建设行业共性技术平台、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与服务平台等,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六是推动对外交流与合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参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组织企业和产业集群专业镇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资金、项目和技术的对接,积极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大型展会,扩大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对外合作。

五、央企合作情况

(一)全省情况。

上半年,全省已开工央企合作项目114个,投资规模3434亿元,完成计划开工项目年度目标任务的76.31%;全省新签约央企合作项目58个,投资规模1044.6亿元。同时,谋划了542个新项目,投资规模9209.8亿元,并在国务院国资委“投资安徽”专栏上进行了发布,在720我省与中央企业调整结构合作发展座谈会上进行了推介。下半年,有52个项目有望开工,投资规模为1247.58亿元。

(二)各市情况。

据调度统计,今年上半年,除亳州、阜阳、淮南、宣城、池州、黄山市的计划开工目标任务没有达到进度要求外,其他市均超额完成上半年计划开工目标任务(详见附表5、附表6)。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扎实推进114个已开工项目建设进程。积极主动与央企对接沟通,全面落实项目服务提前介入制度和分级协调处理机制,加强调度,有效化解制约因素,促进已开工项目早竣工、早达产、早增效。

二是扎实推进未开工项目的前期工作。切实做好项目立项以及土地、环评、基础设施等各项前期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扩大开工面,特别是对52个年内有望开工的项目,要全力以赴做好调度、督查、协调和服务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三是扎实推进与央企542个新推介项目对接洽谈工作。采取“主动汇报、密集拜访、邀请央企领导来皖实地考察、一对一对接洽谈”等多种方式,力争再与央企签约一批新项目,完成今年3000亿元新签约项目的目标任务。

六、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

(一)全省情况。

上半年,小麦主产区加大小麦高产攻关推进力度,夏粮喜获丰收,据统计,全省夏粮产量1211.7万吨,占全年粮食产量目标任务的39.4%,比上年提高了0.9个百分点;全省农民人均完成现金收入2990元,同比增长11.1%,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1个百分点。今年以来,我省遭受持续低温阴雨寡照等不利天气影响,特别是7月份后,大别山区及沿江江南发生了自1999年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集中强降雨,部分地区洪涝灾害严重,全年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形势严峻,任务仍十分艰巨。

(二)各市情况。

除黄山市外,其他16个市夏粮占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淮北、亳州、阜阳、宿州、蚌埠、合肥、淮南、马鞍山市分别提高2.82.552.381.941.871.691.230.91个百分点,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详见附表7)。上半年,除合肥和铜陵市外,其他各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幅均高于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幅(详见附表8)。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全力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强化补改种和田间管理,突出抓好旱、涝等自然灾害以及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监测和防控,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抓好水稻“双抢”工作,力争早稻颗粒归仓,力争双晚面积稳定。

二是大力推进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强化现有关键技术集成推广,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和节本增效同步。大力推进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和玉米振兴计划,建设好核心大县、大片和大户,努力夺取秋粮丰收。

三是狠抓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强化农业基础,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基础性、公益性服务工作。大力培育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化服务队,提高粮食生产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四是加大畜牧业升级计划实施力度,加强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抓好生猪、家禽和奶业生产。深入推进水产跨越工程,努力实现养殖业稳定增长,提高养殖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切实抓好蔬菜、棉花、油料、蚕桑、茶叶、中药材、水果等特色产品生产,提高家庭经营收入水平。

五是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带动农民就地转移就业,促进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重点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转移质量、扩大转移数量。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大力实施民生工程。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努力实现非农收入大幅增长。

六是及早修复水毁工程,尽快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产和生活,抓紧重建和修复因灾倒损的房屋,确保群众入冬前搬进安全的房屋居住。

七、安全生产

(一)全省情况。

上半年,全省发生各类事故6497起,死亡1408人,同比分别下降7.1%8.3%。死亡人数占全年下达控制指标3436人的40.98%,在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其中,全省发生3人以上的较大、重大事故发生38起,占全年省下达控制指标起数的57%,突破了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进度。

(二)各市情况。

上半年,除淮北市外,全省其他各市事故死亡人数均控制在指标进度范围内。其中,铜陵市死亡19人、进度为30.16%,巢湖市死亡74人、进度为30.33%,阜阳市死亡56人、进度为32.94%,蚌埠市死亡54人、进度为35.53%,淮南市死亡43人、进度为36.75%,亳州市死亡84人、进度为37.17%,六安市死亡122人、进度为39.35%,马鞍山市死亡48人、进度为39.67%,宣城市死亡81人、进度为40.30%,黄山市死亡50人、进度为40.65%,滁州市死亡106人、进度为41.73%,安庆市死亡142人、进度为42.39%,合肥市死亡154人、进度为44.90%,宿州市死亡119人、进度为46.67%,芜湖市死亡118人、进度为47.58%,池州市死亡67人、进度为49.26%,淮北市死亡58人、进度为58%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以企业安全标准化、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应急演练、推进重点行业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强化事故查处和督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等为重点,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将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二督查组对我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出的问题,分解落实到有关地区、部门和企业,限期整改。

三是针对夏季高温和汛期雨季,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地下矿山和尾矿库的防洪、排涝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加强省属化工企业高温环境下的安全检查,抓好夏季高温条件下烟花爆竹企业停产整顿期间安全生产跟踪督查工作。

四是开展依法行政培训,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

五是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信息来源:安徽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