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首先认真学习了《庐江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庐办发〔2010〕37号)、《关于抓紧做好县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通知》(庐编办〔2010〕17号)等文件。同时,会议从部门“三定”规定的含义、内容及意义入手,明确了“三定”工作的范围,阐述了“三定”规定的五个基本原则,即职能转变、理顺职责关系、权责一致、精简统一效能、行政审批改革相衔接的原则,重点讲解了职责界定和规范表述、内设机构设置及名称、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核定、草案报批流程等。
会议指出,部门“三定”工作,是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加强政府组织机构建设、科学配置行政资源的关键举措,也是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三定”规定是各部门开展工作、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其中每一项要求,每一句话的表述,甚至每个字,都十分关键;从一定意义上讲,部门“三定”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机构改革的成败。为此,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一要高度重视“三定”规定拟定工作,以对党和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科学严谨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细致的工作方法,严肃认真地做好“三定”工作,力求做到准确、规范、精炼。二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深入学习庐办发〔2010〕37号、庐编办〔2010〕17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握总体方针和目标原则,掌握“三定”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以及方法步骤,确保“三定”规定不偏离改革的方向;切实加强沟通协调,搞好配合协作,相关部门就有关问题可与编办先行沟通,力争一些问题在形成草案前达成一致意见;对涉及部分行政职能划转的问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应积极主动相互进行沟通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并将沟通协调情况写入“三定”规定草案的说明中。三要明确责任和时间要求,在研究起草“三定”草案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亲自审核把关,切实担负起责任;涉及职责调整、机构设置等重要问题,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广泛征求建议意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统筹兼顾,确保质量,精心起草“三定”规定草案;成立专门工作班子,集中人力、精力、时间,把握时间节点,加快节奏进度,务必在
会议最后强调,这次县政府机构改革对于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庐江崛起、建设人民满意政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领导下,结合“两问两整治”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三定”工作,扎实细致地做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确保县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圆满完成,为建设高效、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庐江县编办)